林大宝恼羞成怒,“我就问你,美娜的包你赔不赔?!”
林晚晚笑了。
“大宝,”她慢悠悠地说,“我现在身上这件衬衫,穿了三年了,袖口都磨破了。我的工资卡在妈那儿,每个月给我一千五生活费。你让我赔一万二的包,不如把我卖了吧。看看三十二岁的‘过季水果’,还能不能卖到这个价。”
说完,她挂了电话。
走出洗手间时,她的手机又震了一下。
是微博提示:您有一条新评论。
她点开,那个叫“今天也不想活”的小号下面,有人回复她关于奶茶包的提问:
“姐妹,如果是不小心的,该赔。但如果是对方先刁难你……建议你查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有时候,不是谁哭得大声谁就有理。”
林晚晚盯着那条评论,看了很久。
然后她点进那个人的主页,头像是一片星空,简介写着:一个试图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普通人。
她点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