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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我在美国做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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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没有金手指(求收藏!)(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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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他的情况可能好一点,毕竟原主是美国人。
    如果是从中国过来……
    只有两个字:非常难!
    毕竟,中美蜜月期已经过去,未来就是在不断冲突,不断对抗中发展,会更加困难。
    写书,赚钱,然后拍片。
    但不急于去好莱坞!
    他如今两眼一抹黑的,过去只能被坑。
    纽约同样是美国影视圈重要的存在,这里有大量的独立电影人,也有丰沛的资金,和多样化的媒体新闻渠道。相比较而言,目前在纽约寻找机会,比去好莱坞折腾,更有性价比。
    好像东安帮的吉米,就认识不少纽约的演员和导演。
    实在不行,回头和他聊聊?
    徐胜杰想到这里,突然想起了什么,把胳膊上的止血绷带揭开。
    已经不流血了!
    但伤口,清晰可见。
    看了看腹部中枪,如今却没有丝毫疤痕的位置,又看了看胳膊上那一道清晰可见的伤口。
    徐胜杰可以确定:他并没有获得什么异能。
    估摸着腹部伤口的痊愈,是他穿越时的福利,俗称新手礼包。
    所以,没有金手指!
    或者说金手指已经发放过了,未来一切,他似乎只能依靠自己了。
    想到这里,徐胜杰的心里顿时产生出一种莫名的紧迫感,就好像每过去一天,都会失去很多机缘。
    他挠了挠头,起身走进卧室。
    从书桌的抽屉里,翻出一个有些破旧的笔记本和一支笔。
    写点什么呢?
    你要说未来二十年,最畅销最赚钱的作品,肯定是《哈利波特》。
    现在是1994年!
    徐胜杰上辈子看过一篇报道,说是罗琳是在89年产生了《哈利波特》的灵感,而后用几年时间构建出了魔法世界,一直到96年才完成大纲和头三章的内容。
    但,他不敢赌!
    哪怕他明知道哈利波特第一部是在97年出版,依然不敢赌。
    万一呢?
    而且,他挺佩服罗琳。
    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她未来在LGBT大兴的时期,旗帜鲜明的站出来进行反对。
    哪怕众叛亲离,却始终态度坚定。
    是,哈利波特很赚钱!
    但赚钱的书,不止《哈利波特》……
    《冰与火之歌》,也就是权游,好像乔治马丁在92年就确定了这本书的构思,并且开始创作。
    最关键的,乔治马丁不是素人!
    他不仅仅是作家,还是编剧、制片,更是美国科幻和奇幻作家协会的西南区的总监。
    70年代就他妈的提名过星云奖和雨果奖。
    在业内的名气很大,地位很高,根本不是徐胜杰这种小卡拉米能够去碰瓷的主儿。
    其实罗琳也一样。
    她背后有苏格兰艺术协会的支持,同时她的文学代理人克里斯托弗·李特尔更是大不列颠顶级的文学代理人。冒然创作,很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
    别问徐胜杰怎么知道这些信息。
    上辈子他在粤人社,可是专门研究这方面信息的编辑。
    1994年,是校园青春奇幻文学兴起的时代,也是中国从武侠文化转向玄幻文化的开始……
    这期间,欧美涌现出很多优秀的作品。
    从哈利波特开始,到千禧年之后,暮光之城、波西杰克逊,可选择的实在太多。
    但徐胜杰需要一部能快速变现的作品。
    既然决定不选择《哈利波特》,那么可以选择……
    徐胜杰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部美剧。
    他刚从中学毕业,又是这个年纪,貌似把那部剧集改编成为,问题好像不大。
    最重要的是那部剧集96年就会开始拍摄。
    以他对美剧的了解,以及他记忆里那部美剧编剧的采访,他是在96年才开始开发剧本。
    也就是说,那部美剧在94年,大概率要到95年底才可能出现。
    就是它了!
    徐胜杰不再犹豫,在笔记本上写下了书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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