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完蛋,我来到自己写的垃圾书里了

报错
关灯
护眼
292、有时候知音不需要说太多(第1/2页)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两人只是一个照面,三皇子扫了一眼夏林身边的听云,而夏林瞄了一眼三皇子身边的婶子。
    两人顿时都流露出一种“他这人审美好烂哦”的表情,接着双方皆为一愣,夏林也彻底明白了三皇子到底为什么会这么虚了。
    这有道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那婶子的年纪比狼还凶比虎还猛,再加上又是退役职业选手,没给三皇子整废了那可算是他身体强壮。
    但夏林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这里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不管是田恩的内务府还是其他一些势力的眼线,他但凡跟三皇子寒暄一番开开玩笑,最后就可能害了三皇子的命。
    皇家是没有真正的亲情可言的,否则鸿宝帝也不会油尽灯枯还不走,死乞白赖求着孙仙儿给他多续几年命。
    那个专业搞冷面滑稽的冬娘就说过,强行续命其实是非常痛苦的,因为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全靠药物维持,等于是说在跟阎王抢时间。
    他现在的反常,说白了就是尽可能的想避免夺嫡后的血流成河,但他到底还是天真,毕竟古往今来太子成功继位的几率大概在百分之五十,而没有成功继位的太子死亡率在百分之九十五。
    这已经不是权利的斗争了,这就是在争命。
    调停,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调停,有些东西一旦开始转动就停不下来了。
    而三皇子也没跟夏林说话,因为他也知道自己身边其实一直有眼睛,他不想参与什么当皇帝的竞争,但这能有什么办法呢,他身不由己。
    其实他还觉得挺有趣,夏道生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可恶和恐怖,但的确是跟别人说的那样聪明,但这么聪明的人,自己还是少接触为妙,因为人一旦聪明就会有很多的心思。
    保持一个让大伙儿都舒服的社交距离,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当然,三皇子最希望的是夏道生真的不会去查他活着卖了他,毕竟他这种状态一旦被人察觉,他的两个哥哥第一时间就会下手把他按死。
    大哥心眼小,二哥心肠狠,唯独他可怜弱小又无助。
    “你认识三皇子?”
    在他们擦肩而过许久之后,夏林突然听到听云这逼娘们说自己认识三皇子,夏林满脸好奇:“你陪过寝啊?”
    “你放屁!”
    “态度!”夏林眉头一皱:“有话直接说,不要说没意义的语气助词。”
    听云撇了撇嘴:“在京城谁能不知道他呢,三个混世魔王,一个长安李家的李建成,一个三皇子还有一个就是高士廉的外甥长孙无忌。都是蛮横不讲理的人。”
    “李建成?他?”
    “对!就是他,他只要去京城就要闹事,上次我跑去九江遇到你,就是因为他要去捉我呢。”
    夏林笑了起来,笼着袖子往前走了几步,然后突然点了点头:“我问你,你一个吹拉弹唱的青楼货,他一个异姓王世子,你觉得如果他真的非你不可,你能不能逃得掉?”
    “啊?”
    “所以说啊,你脑子不是那么好用。”夏林拍了拍她的头:“演的!”
    “演的?你是说这些混世魔王都是演的?”
    “我不认识长孙无忌,但起码李建成是演的。他比你想的冷静睿智多了。”
    正说着话,突然一只黑狗直接穿过人群就扑向了夏林,他乍一看到还被吓了一跳,可等到黑狗到面前时,他才依稀想起来这只狗自己好像是见过。
    果不其然,几个呼吸之后就有人追了过来:“小林子你跑哪去?”
    “嗯?”夏林转过头:“你不用叫得这么亲密吧?”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一直在浮梁度假的李家姐姐,她这会儿一副普通打扮,手上抓着一根狗绳。
    “是叫它。”平阳公主走上前拎着狗儿的耳朵就把它从夏林身上拎了下来:“小林子是这几只狗里最调皮的。”
    夏林看着平阳公主把这狗重新套了起来:“其实你在叫它名字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我对吧。”
    平阳公主酷酷的牵着狗走了,却是没有搭理夏林。
    “这人好狂!”
    听云指着只剩下一个背影的平阳公主说道:“这是谁?”
    “你说她狂?她当然有狂妄的资本。”夏林背着手继续往前溜达,毕竟他这一程的主要任务还是去观察行来过往的客商到底都吃一些什么果腹的食物:“不跟你开玩笑,她刚才不是狂,是害羞。”
    “害羞?你怎么看出来的?”
    “她耳朵尖都红了。”夏林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就是那种自己偷偷干坏事捉弄人被当事人发现的羞耻。”
    还真别说,这会儿已经到无人之境的平阳公主蹲在小林子面前,一把揪住它的胡须:“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往人身上扑,你倒好,专门去扑人。弄得这下叫人看了笑话。”
    狗当然听不懂她说什么,只会呜呜的叫唤,而平阳公主这会儿却撇了撇嘴:“他倒是可以,回来了也不知会一声,真是个该死的东西。”
    不过平阳公主可不是那些倒贴的货,她骂对着自己名叫小林子的狗指桑骂槐了一阵之后,倒也就干自己的事去了,倒也没有说非要去找夏林问个清楚。
    要脸!
    而夏林这会儿坐在一个商队休整的地方跟押送商队的伙计聊着天,这些外地来的伙计不认识他,所以说话也说得多,带着那种市井特有的粗俗。
    “一顿饭三五百文钱?狗都不会去吃。”
    伙计拿着手里的馍馍一口一口的咬着,地上就是那种荷叶包着的咸菜:“他娘的,也就是在这地界,鸡蛋比别处便宜,买个鸡蛋吃吃得了。一顿饭二十文差不多了,还多少钱,呵……”
    “那如果把钱加到三十文,能让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