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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春风掠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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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你要敢离婚,以后就别回江家!(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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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到民政局时还很早,她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看见陆钧。
    陆钧今年才29岁就被提拔当了副厂长,谁提起都要赞一声年轻有为。
    而且陆钧长相仪表堂堂,家世又出众,哪个女同志找了这样的丈夫舍得放手呀,只有江麦野这个异类才会闹离婚!
    陪着陆钧一起来民政局的人正是江以棠。
    客观来说,江麦野长得比江以棠漂亮。
    但江以棠很会打扮。
    浅绿色的衬衣配白色的半身长裙,脚下一双精致的细带中跟皮鞋。
    江以棠穿着这一身走在1981年的申城街头,时髦得像从画报里走出的女郎。
    再加上江以棠的学历和工作,综合实力更是全面碾压江麦野。
    最难的是,江以棠都这么优秀了,在江麦野面前还没有一点傲气。
    “姐姐。”
    江以棠化了淡妆的脸上满是担忧:
    “离婚的事,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你当年那么喜欢陆钧哥,又生了星宇……缘分就这样断了,太可惜。”
    这是江以棠惯用的语气。
    江麦野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又来了!
    江以棠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江麦野自然是粗鄙无知任性胡闹。
    换了往常,江麦野还会呛江以棠几句,今天她实在不想节外生枝,所以不接江以棠的话,只转头看陆钧:
    “离婚的事我们不是早就谈好了吗,难道你反悔了不想离?”
    陆钧眼神阴沉沉的,“你不后悔就行!”
    江以棠见两人如同针尖对麦芒谁也不相让,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劝和了,轻轻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办手续时,工作人员在离婚证上写明孩子陆星宇归陆钧抚养,江麦野让工作人员加一句:
    “我愿意每个月出5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岁。”
    陆钧不想要江麦野出抚养费。
    陆家不缺这点钱。
    而且江麦野出了抚养费,就能以此为理由每月探望孩子,这是陆钧无法同意的。
    一个执意要给钱,一个打死不收,场面僵住了。
    工作人员肯定是劝和的:“要不,你们回去商量好了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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