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应酬的饭。
能让他这么上心的,也只有这么一位了。
连夫人都不曾获得翊哥亲自挑选的礼物。
“阿默,”坐在后面的宋景翊忽然开口,“掉头,去那个小区。”
陈默没说话,径直照做。
宋景翊只觉得,不带阿诚出来,真是个正确的选择,不然这会儿他会像只聒噪的鸭子那么问东问西。
陈默十六岁跟他,到现在也十年了。
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没有之一。
两个人已经默契到,一个眼神、一句简短的话,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
“翊哥,到了。”
宋景翊扫了一眼破旧的已经没有人住的危房,推开车门下去。
小区内昏黄的路灯忽明忽暗,院内杂草丛生,小区楼房随处可见歪歪扭扭的窗框。
银色的迈巴赫跟这破旧的房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宋景翊抬步朝着其中一栋楼走去。
这就是,小孩儿从小长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审讯室还要小还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