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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暴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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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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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曾不野最喜欢看雪地搏克和骆驼比赛。

    她喜欢那些有力量感的人,好像一拳能凿碎很多世间的不公。搏克选手从远处走来的时候,摇摆着身体,当他们跑起来的时候,地面都要抖上一抖。她不太懂规则,也没有倾向,看到谁把谁摔倒了,就跟随观众发出声响。骆驼比赛她也看不懂,单纯觉得太阳刚了。真好看。

    她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力量,默默捏了把自己的胳膊,算计着多久能练出那样的肌肉来。等她有了那样的肌肉,就去找王家明,让他快点还钱,然后把他揍成傻子。就像那搏克选手一样,给他过肩摔。

    是谁说做人一定要宽宏大量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曾不野不会。她就要记仇,她就是小心眼。

    她在那里看得入迷,呈现出了一定的激赏和垂涎的姿态。赵君澜喊徐远行去看,并大声说:“原来野菜姐喜欢脂包肌!!”

    “她前男友不会是相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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