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冷淡风,更喜欢阿拉伯式的极繁风。无论是饱和度甚高的涂装还是金闪闪的镶边,都让沈凝烟看得入迷,差点忽略了口干舌燥的导购。
“小姐,你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
“喜欢金边吗?”
“不要太多。”
“图案呢?”
“花卉类,我喜欢梅花。”
“国外的梅花很少见,比起梅花,我更喜欢玫瑰,因为玫瑰更适合送给女士。”
沈凝烟抬起头,只见导购不知何时换成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虽然穿着笔挺的西装,但是说着带有魔都口音的中文:“杰森.诺曼,英国人,欢迎来到迪拜。”
这厮儿的英文居然牛逼到能用谦辞,不过比起对方的突然出现,沈凝烟对系统的爆料更感兴趣:【他是半个华尔街人,而且在英国的证卷市场有点地位。】
【华尔街人?这么年轻?】不是沈凝烟对来者抱有偏见,而是外国人本就显老,即便是华尔街的胃里满是沙拉也改变不了这种基因。
骤然在迪拜的香精店里看到一个衣冠楚楚的英国人,沈凝烟除了惊讶便是深深的戒备。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只是一个在华尔街工作的英国人找她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