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婷——在水下抓着李墨华的脚,把他拽进螺旋桨里。因为李墨华的右脚脚踝处,有一个比较新鲜的手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是被人拉下去的。”
“显然,李墨婷穿着这样一身背心——没有潜水装备——是无法在水下完成拽人任务的。如果不是人,那要实施‘谋杀’,李墨华只能是被那个装了鱼线的游泳圈拉过去的。”
“现在想来,这个手印,反倒是凶手画蛇添足的败笔。要是没有这个手印,我还真不至于这么快怀疑到李庭玉身上。”
“因为,李墨华出事,李庭玉是第一个接触他身体的人——我亲眼看着李庭玉下去把他捞起来,期间,李墨华还滑落了一次,李庭玉再次下潜捞人。当时,螺旋桨已经停了,他有足够的时间拆出鱼线装置,在人脚踝上按出手印,并且在他的胸口塞进一张带有红眼睛的纸巾。”
“上岸后,第三个收到红眼睛的,是他自己本人——”
“这就更好解释了,房卡上的红眼睛,就是他自己给自己画的,顺便给自己接下来的‘死亡’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