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添了几分朦胧美感。
沈玄默承认自己确实很喜欢顾白衣的相貌和气质。
他之前觉得自己是见色起意,一度有些避之不及。
色|欲与爱情二字不能相提并论。
于他而言,因色起欲是不庄重、不理智的,是该被唾弃、被回避的。
但此时此刻,他就坐在这里注视着顾白衣这个人,却并未生出任何旖思。
他就是单纯地欣赏着顾白衣的美色而已。
赏心悦目,心也跟着安宁下来,落到柔软的实处。
如果无人打扰,沈玄默觉得自己甚至能看到天荒地老。
从背后路过的一对情侣或者夫妻,说了一句:“我们回家吧。”
然后沈玄默也脱口而出:“搬到我那儿去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