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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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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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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不等莫东亮点头,直接跨上自行车骑了两步,莫东亮立刻小跑追着跳上去,挪挪屁股之后,稳稳地坐在后座上。

    “我还没吃过鹿肉呢。”

    “那今天留在我家吃饭,我爸烧菜可好吃了。”

    莫东亮似是想起了什么,“你不是说陈叔叔最近都让你做饭吗?”

    “对哦,那你来做吧,你手艺比我好。”

    “好。”

    到了城里,陈伊容把袋子搬到自己家里,然后熟练的扒皮。

    做好这些之后,让莫东亮在家看着,她跑到院子里其它住户挨家挨户的问要不要鹿肉。

    这附近的人家都知道陈家在乡下有亲戚,会打猎,一般需要肉都会找她换。

    这会听到她说有肉,素了两个多月的肠胃终于能见荤星子,吩吩拿钱或票到陈家买鹿肉。

    因为鹿肉不能多吃,所以每人只能限量买两斤,一斤一块六,不用肉票,这个价钱很公道,大伙儿也没有意见。

    除了这些肉,鹿茸和鹿鞭,陈伊容还卖到了好价钱。

    她买宋向军这只马鹿的时候,因为双方都没有称,是她估算的,估的重量是一百一十斤,哪知道最后居然有一百二十斤。

    她白赚了十斤。

    “咱们来数数有多少钱。”

    说着,两个人开始数钱。又有钱,又有票。

    现在的票是可以当钱来用的,比如说自行车票吧,最低档的都可以当三十块钱用,当然这个价格是私人之间交换的默认价,但是还是有一定浮动性的,可低可高。但是上下浮动不超过五块钱。

    “把所有的票折合成钱,一共是一百九十二块钱。鹿茸卖了二十,鹿鞭卖了十六。”

    也就是说整只马鹿,陈伊容直接赚到了一百二十块钱,分给了莫东亮三十六块钱,她还有八十四。

    莫东亮眼睛亮得惊人,把钱揣在兜里喜滋滋的。

    陈伊容又想了想,“今天收了三块钱的过路费,你先记在本子上。等月底咱再结算。”

    莫东亮点点头,从自己的小布兜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子,说是笔记本,其实也就是草稿纸缝的笔子,做工十分粗糙。

    陈伊容看到他这么丑的本子,歪了歪嘴,“我说你一个月挣那么多,你就这么抠门呀。连好点的本子都省不得买。”

    莫东亮有些害羞地挠挠头,“省一点是一点嘛。”说完,他把铅笔和本子小心翼翼放进自己布兜里。

    “要不,我给你买一本得了。”

    “陈姐姐!浪费是可耻的。再说这本子挺好的呀。我这么丑的字用啥好本子呀。”

    陈伊容见他这么说自己有些好笑,秃噜下他的脑袋,笑话他,“还挺有自知之明。”

    莫东亮摸着脑袋,嘿嘿直笑。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个趁火打劫的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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