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不便行走,不如棉衣轻便。
“羊毛织物适合做夹衣。”程丹若委婉劝说?,“这样?能?尽量减少换洗,毕竟这不似棉袄,可以拆换外层的布料,一旦磨损沾湿很?麻烦。”
方嫣同意:“目前看来,还是做对?襟圆领的短衫最好,比甲和膝裤次之。”又惋惜,“竖领的不好做。”
京城流行的还是竖领衫,装饰数枚金玉纽扣,富贵又低调。
管事?妇人加入讨论:“普通人家?多以窄袖短衫和裤为主,长裙多有不便。富贵人家?倒是喜欢,可细线费工费力,一时做不多。”
程丹若听着,暗暗叹口气?。
没?有化学纤维的年代,羊毛衣要么精细珍贵,要么笨重粗糙,想做到舒服又便宜是做梦。
“细毛可以做长衫和裙,粗毛还是以短衫、比甲和裤为主。”她一锤定音。
方嫣时刻牢记自?己的差事?,道:“我知道一种编法,做的裙子挺括又垂顺。”
程丹若笑道:“再看看,等我们看完,你再来教。”
方嫣自?无意见。
于是随后,她们又仔细参观了作坊的各个环节,问明织娘的工作效率:目前,较为熟练的织娘五到七天,就能?完成一件衣服的编织。
而纺线就更快了,与纺棉线并无太多区别。
程丹若和方嫣一直逗留到傍晚才?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