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开始震动,我猜那是来电提示。
“铛”一声。
他放下酒杯,酒液摇晃,却逃不出容器。他起身推门离开,屏幕光侧照在脸上,轮廓深邃好看。
我僵坐在原地等他。
但那晚包厢的门一开一合,他没再回来。
我天真地以为,等到过分灼热的朝阳从天的边际显形,这晚的一切都会翻篇,生活不会因为谁的一次转身发生巨变,我还可以跟在裴雁来身后,就像过去近千个日夜一样。
——直到某天下午,我间隔十分钟转发给他两条小狗视频,第二条却收获一个红色感叹号。
那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孙汀洲的再三骚扰或许不是毫无作用,我的演技也差得一如既往。大抵是他让裴雁来明白,让我靠近是个错误。
我明明是个神经触感很敏锐的人。我得寸进尺,闻到纵容的味道就会向前迈出一步。但对裴雁来这个人,我第一次觉得,是不是因为太喜欢,我终于变得疯癫不清醒。
自始至终,错把疏懒当作暧昧,错把直行当转弯,错把黄灯当绿灯,心思走岔几步,满盘皆输。
从那天起,我身体的某些部分被强制割离。
妈的,很痛。
日日如此,昼夜不息。
太阳东升西落是二十三小时五十六分,每一秒都面目苍白,我莽撞沿着地球的公转轨道蹒跚而行,混沌的迷雾让我看不清潮汐和月亮。
在之后的很久一段时间里,我再也没见过裴雁来。
多久呢?
九年零一百四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