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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流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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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嫁给我,黎川,就算你还没有做好准备(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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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在不断地捡边西川剩下的。

    也许在边西川看来,我是在不断地争抢属于他的人或东西。

    可无论是哪样,都令我非常的厌烦和恶心。

    我平复了一下心绪才抬眼重新看过去,池郑云和他的车已经离开了我的视线范围。

    保镖靳哥推门进来,在玄关那里一边换鞋一边说:“那位池总离开了。院子里外我检查过,没有可疑的地方,老板你放心休息。”

    出于安全考虑,他在室内是穿运动鞋的,干净的运动鞋,不穿出去。如果出事,他能及时反应、灵活打斗。

    我应了一声,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靳哥是行云那个开保安公司的学长亲自推荐给我的,说是他们公司的王牌,贵是贵,关键时刻能保命啊,那点钱对我们这种富豪来说就什么都不算了。

    学长说得很对,从某种角度来看,靳哥的工资一点也不高,卖命的工作,一个月就二十万,还得分给公司两万抽成。

    我坐办公室的,不算别的,只算死的年薪,平均下来都比他多太多了。

    靳哥三十多快四十了,皮肤黝黑,身材高壮威猛,有着非常彪悍的肌肉,像一小座山似的,杨复在他面前完全不够看了,他的身材完全可以媲美好莱坞动作大片里的那些硬汉,比如《速度与激情》的光头男主角。

    他的五官比较普通,唯独一双眼睛十分明亮,但出外会戴上墨镜。

    不过,有他这样的身材,再低调也是白搭吧。

    何况他还穿一身黑西装,我看了都心动。我的意思是,我羡慕他这个块头,如果我能拥有这样的身材,就不费心神了,直接一拳一个。

    当然,那是说笑罢了。

    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一个人的武力能摆平的,又不是小学生打架。

    就算是小学生打架,会被牵扯进去的东西也太多太多了,譬如人情世故、权力地位。

    靳哥很敏感地对上我的视线,和我对视一阵,他说:“老板,我是直男,铁直。”

    我:“……”

    “没别的意思,就是说一下而已。”他说。

    “我也没有别的意思。”我说。

    “那挺好。”他说。

    我正打算上楼去,他说:“以前有个老板,呃,你懂的,老板。”

    “……嗯。放心。”我说。

    “嗯,老板你也放心。”他说。

    “……嗯。我休息去了。”我说。

    说真的,我有点好奇他说的是哪个老板,纯出于八卦心理。但是,算了。

    洗完澡后,我把自己擦干埋入软蓬蓬的被子里,忍不住长叹了一声气。

    人类忙活来忙活去,绞尽脑汁,机关算尽,计较利益得失,要我说,都没有意义,被前呼后拥不如来去利索,听阿谀奉承不如耳根清净,享左拥右抱不如此刻舒舒服服地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暖乎乎的被子里。

    算计来多高的地位,最终都要死的;绞尽脑汁捞多少的财富,人一死也带不到下辈子去;就算子孙满堂,谁又能保证后代果真能千秋万辈?

    但是,漂亮话谁都会说,真要佛系,我自己都做不到。

    手机忽然震动了几下,我拿起来看,是池郑云到家了,问我休息了没。

    我没回他,看起了前面别人给我发的消息,回复了行云。

    过了会儿,我正要放下手机睡觉,池郑云发来:晚安,好梦[月亮]

    我按黑屏幕,看着上面倒映出来神色冷漠的自己。

    自那晚后,池郑云联系我越发频繁,我应付了他一阵,突然跟他说还是别再联系我了。他自然问我为什么,我说我想起他和边西川曾有过往,他改变不了过去,而我过不了那道坎,再说,我已经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了。

    “我试过了。”我说。

    手机里,他的呼吸声逐渐沉重,许久没有言语。

    “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说完,就结束了通话。

    他便在接下来没再找我了。

    我暂时地清静了,专心公司和其他的事务。

    现在我是董事长,公司经历了一系列的动荡,杨复突然被我弄下台,很多合作方、甚至是中高层的一些人,多少是有异议的。

    毫无疑问,杨复确实是公司的灵魂,而且过往的我太少出面,他们不信任我在全局上的掌舵能力很正常。

    但我会用实力证明一切。

    事实上,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接触这些了。

    寒暑假的时候,我就在公司作为杨复的实习助理被他手把手地带着教。

    他总被我的学习能力所惊到,有次开玩笑地说再这么下去他都要在我面前抬不起头了。

    他是一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好面子,也许说那话是无心的,但我听者有意,后来就有意识地装一装傻,控制在永远比他弱一点点、需要他来帮助的水平。

    那个时候,我满怀青涩的爱意,心里甚至十分雀跃,享受着他作为我的偶像对我的一切帮扶。

    可是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也许他在暗暗比较着我和边西川,觉得还是边西川更契合他的心意吧。边西川很不聪明的样子。

    出身高贵却会好好地全身心仰望崇拜着他、任由他摆弄的天真烂漫的、痴情的、甘心为他做地下情人的乖巧爱撒娇的菟丝花,当然是我这个性格乖僻冷硬的狗尾巴草拍马也比不上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会爱前者而不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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