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德高望重、热爱古董收藏与慈善的老人家——据说这次拍卖所得的所有资金,都会捐给儿童慈善机构。
老人家都六十多岁了,还亲自出来迎接宾客,与朋友们寒暄。
不过那些与杨乐无关,他要做的就是谨守本分,伺候好这群权贵,然后十点一到,宴会散场,他拿钱走人。
头顶上的华丽水晶灯洒下明亮但并不刺眼的光辉,耳际飘荡着优美的钢琴旋律以及客人们的谈笑风生,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淡的花香。
杨乐穿着合身的黑白侍者服,单手托着酒盘穿梭于人群之中。
他很适合穿这种修身的衣服,身材匀称修长,长着一层薄薄的、恰到好处的小肌肉,能将衬衫与小马甲穿得很好看。
而且他的气质和体态也非常不错,完全不像是出身普通家庭的孩子。
这一点是有据可循的,杨乐在大街上东奔西跑的混了几年,什么工作都干过,又被凌洲‘包养’了两年,基本是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说白了就是能装,替人讨债、帮人打架的时候他就是活脱脱的小痞子、小流氓,进了上流场合,他也能端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
所以说杨乐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又敢想又敢做,就算他没被凌洲看上,过几年也能混出个名堂来。
“先生,您的香槟。”杨乐得体的将酒杯递给面前的客人,弯腰鞠了一躬之后,又扭身去寻找他另一位客户。托盘上还有一杯红酒,杨乐记得是一位长相非常漂亮、身穿红色鱼尾裙的女宾点的。
白小辰从他旁边路过,顺口跟他聊了两句,“你干活儿还挺麻利的,真不考虑留下来做正式工吗?”
杨乐一边往前走,一边回头半开玩笑的道:“明年你要是能当上主管,那我就来投奔你……?”
闲话戛然而止,尾音上扬表示疑惑,因为杨乐看见白小辰的脸色忽然变了,眼睛睁大,嘴巴微微张开,似乎想要提醒他什么,但根本来不及似的。
下一秒,杨乐忽然撞上了一个人,而且撞得结结实实,一头撞进了人家怀里。托盘上的高脚杯摇摇晃晃,一杯红酒全洒在了对方价值不菲的宴会西装上,白色的衬衫瞬间被染出了一片淡红。
“呃……”杨乐下意识盯着对方被红酒浸湿的胸口,茫然的,一时没回过神来。
脑子里却反复在想:这下别说转正了,连今晚这五千块钱都得泡汤。果然骗人感情是要遭报应的吗,但这报应是不是来得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