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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是我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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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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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裴南一开始住在家里, 后来开了学,便开始行踪莫测了起来,有时不回家, 有时也会喝了酒回来。

    他当然不会向她报备自己的行踪。

    于是睡在他家时,她常常不能确定他此刻是否和她在同一个空间里。

    再后来, 她读了高中,选了一所寄宿制的学校, 平日里大多宿在学校,和傅裴南的交集便也就少了。

    每逢周末,她会回傅裴南那里。

    到了家, 她会给傅裴南发一条信息,说:【哥, 我回来了。】

    周日离开时,也会给他发一个信息, 说:【我回学校了。】

    周末在他家时, 她总是十分拘谨。

    在卧室里, 她不敢穿得太过随意,总是一睁眼便起床洗漱, 换好外衣, 而后坐在桌前复习自己的功课,或一遍遍地修改自己的作业,去追赶自己因语言和教材差异,而时常感到十分吃力的成绩。

    她也不太喜欢下楼走动, 只有饿了才会下楼去冰箱找些食物,或自己去超市买些零食囤在卧室里。

    有时他会来敲敲她房门, 说:“是我。”

    “在里面吗?”

    唐珞走过去开门, 两手攥着门, 有些怯生生地说:“哥,你回来了。”

    傅裴南站在门外不进来,说:“下楼吃饭。”

    “我刚刚吃过了。”

    她说的刚刚,是在七小时之前的中午。

    傅裴南问:“吃什么了?”

    “三明治。”

    他笑了一下说:“我让Lucas去川菜馆买了点东西回来。”

    在异国他乡,没有什么能比火辣辣的川菜和火锅,更能抚慰一个饥.渴已久的中国胃了。

    唐珞“哦”了一声,便跟在他身后一同下了楼。

    饭桌上他们总是沉默少言。

    傅裴南吃饭时,习惯把左手笔直地伸展过去,把着中岛台边沿,右手优雅地动筷。

    而这样的姿势,总是让她感到自己笼罩在一阵威压之下。

    在他对面时,她总是吃的不多。

    他盛给她的一碗饭,她一般吃个三分之一便也就吃不下了,放下筷子,两只小臂轻轻抵在中岛台边沿,目光落在桌面上的某一处,静静等着对面的他吃完。

    而傅裴南总是说:“再吃一口。”

    或给她夹一块鱼,说:“把这鱼吃了。”

    课业的繁重、文化上的壁垒、一切经济来源都要依靠一个非亲非故之人的现状,迅速磨平了她身上所有的棱角和骄傲。

    她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渺小,也第一次明白,自己想要的未来,要通过多么大的努力和挣扎才可以触及。

    饭桌上,他总能用简单两三句话,微妙地调节空气中过于沉默的氛围。

    他偶尔会过问一下她的课业,或用自己地道的英文,测一测她的水平有无长进,纠正她口语中常见的中式英语,和表达过于书面的问题,当真如兄长一般……

    那时的他们都在恪守着哥哥和妹妹的本分,谁都不敢僭越一步,让这本就脆弱的关系彻底塌房。

    她也一心只想把学习搞好,将来能去读一所好一些的大学,找一份好一些工作,把自己欠他的钱还上,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不敢去妄想其它。

    每逢寒暑假,他都要回国。

    而每当此时,唐珞一个人在家也会更自在一些。

    她会在厨房自己做做饭,也会在露台放一把椅子晒晒太阳。

    那次寒假的夜晚,她卧室洗手间里的花洒坏了,便到了一楼浴室洗澡。

    当时两名菲佣已经下了班回家,离开学也还有一段距离,傅裴南也不会回来,她便裹了条浴巾出来。

    只是一出门,便听玄关处有脚步声传来。

    她在浴室门口是一个视觉死角,也看不见来人是谁,只是用手臂紧紧捂在了胸前便慌张向二楼跑去。

    只是这落荒而逃的背影,还是被傅裴南尽收眼底。

    当时她已出落得亭亭玉立,一米六五的身高,比现在有肉一些,不过因骨架小,整个人看上去骨肉匀称。

    她双腿天生的笔直修长,小腿肚上有一些肉,奋力向二楼逃,刚洗过的长发在楼梯间滴下一路蜿蜒的水痕。

    第二天上午,傅裴南上楼敲了敲门。

    唐珞走去应门,说了声:“哥,你回来了。”

    “陪我出去吃个早饭吧。”

    “好啊,我要先换个衣服。”

    “行,我在车库等你。”

    记得是在五月末的一个周五,她本打算在宿舍度周末,只是正在完成作业时,宿舍却忽然断了电。

    她等了许久也不见来,没办法,只能收好了书本,又拿了一套换洗的衣服,便出门乘地铁去往傅裴南的家。

    美国的公共交通不如国内四通八达,没有私家车,出行便不太方便。

    尤其傅裴南家所在的位置,每次过去,她都要地铁转公交,公交转优步,有时优步也不好打到车。

    到了家,她照例给他发了个信息,说:【哥哥。】

    【宿舍忽然断电了,我回来了。】

    而这时,傅裴南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他说他喝醉了,让她过来接他。

    那时的她在傅裴南面前格外乖顺,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她不敢怠慢,出门打了个车便赶了过去。

    那天是在他朋友家的house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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