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甜筒。他轻轻地舔了舔,发现味道好极了,甜而不腻,奶香十足。
因为买的是两个口味,他又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了魏君华手中的那根。
“想吃吗?”
魏君华忍不住想要逗逗他,他从来没在魏初脸上看到过这么纯真青涩的模样,直到此时才意识到,魏初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啊。
魏初立刻点头,将自己的甜筒举到魏君华的面前:“我跟王交换。”
魏君华笑着摇摇头:“我不喜欢草莓口味,所以不需要交换。”
他想要的是……
他还没畅想完,魏初就一把抓住他的领子,让高贵的王低下了头,在他的嘴唇上印下一吻。
他的唇还带了丝微凉,透出甜甜的草莓味道,令人流连忘返。
魏君华想要加深这个吻,却被魏初抵住了胸口。
魏初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把冰激凌递过来。
魏君华拿他没办法,只能乖乖献上自己的甜筒。
“好吃吗?”
魏初笑弯了眼睛:“王的甜筒,当然不错。”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朝下个项目大步走去。
魏君华愣在原地,刚才……魏初是不是在撩他?
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甜筒,像是想到了什么般,眼神变得格外热切。
真是个调皮的小东西。
从那天起,魏初就真的过上了金丝雀般的生活。他不再沉迷训练,而是没事就要出去买买买玩玩玩。
刚开始魏君华还尽可能地抽出时间陪他,后来发现他也没什么别的心思,只是尽情地享受着生活,也就放松了看管,时不时地允许他在一堆保镖的簇拥下出门玩玩。
挥金如土的日子显然很肆意,就连魏初都承认,不用努力的人生真的很完美。
他再次将一张虹膜夹进书里,确认放好后,转身离开。
下午五点,温瓷准时进入房间开始打扫卫生,他一边哼着歌,一边认真地用鸡毛掸子把灰都掸掉,心情还挺美。
其实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好了,不用小心翼翼地讨好任何人,更不用跟主人的爱宠们勾心斗角,每天的工作很清闲,时间也很自由。
除了有些对不起魏初,他真的太喜欢这样了。
这本书怎么按不进去?
温瓷很确定,前几天他打扫的时候还能平齐,怎么今天就像是隔了个东西一般?
他有些疑惑地把书抽出来,就发现在书架的里侧竟放着一个小小的灰色布袋。
他一惊,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僵住了。反应过来后,又飞快地把书塞了回去,整个人慌乱地坐在椅子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果然,魏初根本就没打算老老实实地呆着。那个眼中藏有微光的人,怎么可能甘愿做一只金丝雀。
他不知道魏初在做什么,但无疑都是为了逃跑而做准备。
要告诉王吗?
如果自己告密,魏初恐怕……
“在发什么呆,累了吗?”
听见魏初的声音,温瓷如同被烫了屁股般,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背上冒出一身虚汗。
魏初有些诧异地看着他紧张的模样,走过去温声道:“怎么了?是有人欺负你了吗?”
温瓷赶紧摇摇头,不敢直视那温柔的目光,喃喃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偷个懒,却没想到被发现了。”
魏初轻笑着按了按他的肩膀,以示安慰:“这有什么,你想歇着就随便歇,在我这里不用拘束,难道你还要跟我见外吗?当初如同没有你,我只会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说不定就被卖到什么鬼地方了,哪有现在的幸运,能留在王的身边。”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分。而且,我也一直是把你当弟弟看待,并没有要让你伺候我的意思。所以,你不用紧张,一切都随心而来就行。”
温瓷喏喏应是,飞快地抬眸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小小声地问:“那我今天能回主人那一趟吗?”
魏初自然没有不同意的意思:“当然,顺便替我向宋峰问好。”
宋峰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跟他并肩作战过的狂蜂一号。
温瓷飞快走出房门,这才小小地松了口气。片刻后又纠结地抓住衣领,满面愁容地回头看了眼房门,才迈开步伐离开。
就在他离开后,魏初脸上的笑容缓缓落下,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那本名为《飞鸟》的书,又慢慢收回,只当什么都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