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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来自明越的电报(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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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想,说:“起码得在军队来之前帮他们打好基础,否则和喀布拉的军队一样白白送死,罗德里安能徒手杀了喀布拉的尸王,塔纳托斯的局面比喀布拉更难解。”

    “尤其是无法像喀布拉一样用重火力扫射,”徐朝说,“塔纳托斯城内圈养了几十万人,没人敢这么做。”

    阿曼达收起枪,厌恶地看了亚瑟一眼,说:“不是每个人都是温顺的绵羊。”

    “等等!”徐朝突然说,“绵羊……我想起来小时候电视台经常放一首儿歌,副歌部分有一段是重复一群绵羊,一群绵羊……”

    他开始哼了起来,调子和明越的电报节奏合上了。

    其他人都转头盯着他,他拿出自己的通讯器,在歌库里搜了下,狭小的地下室里开始播放童声合唱的儿歌。除了徐朝其他人都没听过,这里亚裔很少,谁也不知道明越为什么会敲出这首歌。

    乔治全神贯注地听了一会儿,说:“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首歌的节拍和博士的有一点不同,博士好像是走调的。”

    说着,他用铅笔在自己的本子上把听到的调子默写了下来,在错拍的地方圈了出来。

    徐朝拿起他的笔记本,将画圈的地方念了出来:“1,3,1……”

    阿曼达用枪托敲了敲桌子,说:“根本没有规律。”

    “不对,”乔治托着下巴,看着通讯器屏幕上播放的歌词思索着,“我觉得不是旋律,洒,思——徐,我中文不太好,这个字念什么?”

    “杀死,”徐朝将他读出来的字连起来用中文念了一遍,心中一惊,按照圈出来的节拍重新读了一遍,“杀死罗德里安。”

    **

    天又黑了,生活在古堡里的日子每天都是一样的,明越吃过晚饭后就被罗德里安抱到了浴室里,一颗颗解下睡衣的扣子,露出已经恢复到光滑无瑕的身体。

    明越躺在浴缸里顺从地张开腿,露出下身最隐秘的部位,让罗德里安挤到他腿间,就着肥皂沫的润滑插了进去。

    他的小腿因为长期不运动已经有萎缩的趋势了,大腿却依然结实有力,夹着罗德里安的腰,屁股被捏在他手里,被顶得一下一下往上颤。

    一轮性爱过后,他累得趴在了对方肩上睁不开眼睛,罗德里安帮他冲洗干净,抱到外面的沙发上放着。脚踝上的银链还系着,只是另一头系在罗德里安的手腕上。

    明越趴在靠枕上昏昏欲睡,想要爬起来喝点水再睡觉,刚一坐起来,一阵头晕目眩,一只手落了空,摔在扶手上,干呕了起来。

    罗德里安抱起他:“难受吗?”

    明越说不出话来,只是干呕,难受到眼睛被生理性的眼泪填满了,他感觉到耳朵里有什么东西流了出来,还以为是洗澡的时候进水了,低头一看,有血滴在沙发上。

    鲜血从他的耳朵里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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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写长篇到完结,这篇小说其实是五年前的脑洞,写了好多片段始终没有成型的大纲,也不敢写,觉得写不好,进入瓶颈的时候发现停笔的时间越长后面越没感觉了,还是硬着头皮写下去,对于我这种写作新人小白来说,第一次的完成比完美更重要一点,因为本来也不太可能完美。

    我应该不会修文了,尽管这本小说自我感觉很多地方都不太好,但是写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存在电脑里五年多的角色终于有人看了,罗德里安也不是一篇人设设定,小片段终于串了起来,甚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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