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的衣服,学着小大人的模样,摇着纸扇来到了她面前。
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如果说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里胡哨的话,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后被谢奚奴灭门的季家,他们的校服只能用亮瞎狗眼来形容。
从发冠,发带,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灿灿的明黄为主,偶有黑金线与白娟图案留底,也难掩这夺目的黄。
而季家这个年纪又讲话这么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记起了原书的男二季鸿归。
季鸿归扬头看着她,笑道:“你这人真有意思。”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只青脚麻鸡一样,还好意思笑别人。
“季少爷,您要的剑。”
只听“嗡”的一声,剑被拔出,凌空发出剑鸣。
秀秀一脸可惜地看着那大哥横拿着剑递给了谢鸿归。
开玩笑,就季鸿归这性格能使好些剑吗?
这书的男二不走什么“男主是被女主爱的,男二是被大家爱的”温柔男二风,而是另辟蹊径走了一条幼稚嘴贱风。
除了对女主还算温和外,这位小哥从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从不把别人看在眼里,与谢奚奴并成为南北双贱(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区别是一个会用敬语,一个横冲直撞。
比如季鸿归会说:你有毛病吗?
谢奚奴就会说:阁下是不是有病?
比如季鸿归会说:你赶紧死吧。
谢奚奴就会说:您可以死了。
总之都不怎么讨人喜欢,但鉴于谢奚奴现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识护犊子地觉得,至少阿奴没有穿得像青脚麻鸡这样。
季鸿归接过剑,有些嫌恶地看了一眼:“无名先生不是说执此剑会显得威风凛凛吗,我看这不过是把破铜烂铁。”
说罢,他随意地将剑往地下一扔。
摊贩大哥心疼地捡起剑,道:“季少爷,我师父可是有名的铸剑师,这柄剑他打造了整整三年才竣工,若不是季少爷要……”
“那为何连个像样的剑鞘也没有?”季鸿归不屑道。
“师父他老人家说了,此剑已有剑魄,寻常的剑鞘镇不住它。”
“没有剑鞘是要本少背把裸剑让他人笑话?”季鸿归嗤笑一声,“你自己留着吧,或者给这个村妇,她不是想要吗?”
突然被cue到,秀秀也顾不上生气,忙道:“我要我要。”
季鸿归原本只是随口一说,见她真要,又不舍得了,一把又夺过了剑:“算了,就丢库房里去……”
他话音未落,忽然惨叫一声,那剑竟然腾空升起,狠狠地划破了季鸿归的手心,要不是秀秀离得近,下意识地抓住了剑柄,这小孩的手怕都保不住。
想不到这剑还真有意识!
季鸿归痛得想哭,又觉得没面子,气得狠狠瞪了一眼秀秀,对着随从大声斥道:“没看到本少受伤了吗?还不快带我去找大夫!”
说到后面,竟有了一丝哽咽之意。
看着他被随从背着远去,秀秀忍不住笑出了声。
想不到这么猝不及防就见到主线人物的团子版了,这人比长大后还要惹人厌。
“姑娘还要吗?”见秀秀抱着剑傻笑,大哥忍不住提醒道。
其实货主不要,他应该拿着剑回去复命,但这剑在路上就不听话,几次三番将他划伤,他这才忙不迭地日夜兼程来到季家公子哥游玩的城镇送刀,好不容易送到了,又被退了货。
现下不管是谁也好,把这刀祖宗领走他就谢天谢地了。
冷不丁地捡了漏,秀秀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直到那摊贩大哥拿着荷包跑路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似乎拿了几钱银子,捡了个宝贝儿?
她这个念头才刚冒出来,忽然手心一痛,那剑居然不安分地在她手心里转了一圈,就想飞走。
秀秀哪给它机会,忍着痛,将它一把拽了回来,拖着刀柄便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