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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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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他有三十三个金手指:(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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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你学我!”

    白音:真的,就,你们考虑考虑出道去说相声吧,再找不到比你们更心有灵犀的搭档了。白音不得不化身端水大师,在短短一个小时多的行程里两头周旋,差点折了一年的阳寿。可一直到飞机落地,他们也丝毫没有愿意和好的迹象。

    问就是,我们关系好着呢。

    白音:“……”你俩在嘴硬这方面倒是一模一样。

    米城和七丘之城的气温差不多,但体感要更湿润些,一下飞机就能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宜居感。当然,白音严重怀疑他叔叔萧邦选择米城,更多的原因是这里更加现代化、商业化。毕竟这可是个一生的大半时间,都在钻研如何让自己活得更舒坦的男人。

    比起什么回归大自然的宁静,萧邦明显更喜欢喧哗热闹的国际大都市。

    李律师也证明了白音的想法,萧邦就喜欢这种生活便利、声色犬马的快乐。你让他去大太阳下感受什么田野间金色的麦浪,他能当场死给你看。

    “老子就是个大俗人,谢谢。”他俗得理直气壮。

    “说起来,我和叔叔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诶。”杜乔插话进来,他本来只是例行想找个美人搭讪,没想到最后给自己搭了个老板。哪怕老板去世了,他还能在账务方面继续给老板的侄子服务,是一个长期稳定的饭票没错了。

    两个城市的机场相似而又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那种处处商业化的感觉,相似的则是随处可见的威廉明娜。

    Y国第一白富美,名不虚传。

    白富美的管家派来接他们的车,早已经等在了地下车库。

    一开车门,最先看到的就是满头银发、但梳着一个一丝不苟的小辫子的管家先生,他带着白色手套的手里,托着一个红色天鹅绒配金色流苏的软垫。软垫之上,便懒洋洋地趴着今晚的主角了——威廉明娜三世。

    那真的是一只好看又傲娇的小猫咪,全身雪白,双眼湛蓝,长长的毛发就像是一团雪、一朵云,软乎乎、轻飘飘,脖子上戴着一条布制绒底的宝石项圈,既不会勒到脖子,又能凸显出它的贵气。

    这回不用谁来介绍,白音一眼都能猜出,那脖子上的宝石绝对价值连城,晶莹剔透,光芒四射。

    威廉明娜三世的座驾是一辆加长的黑色宾利,坐下白音等人绰绰有余,保镖和助理们则上了前前后后其他的车辆。一整个车队走起来,看上去就比白音的小电驴要有逼格的多,这小猫咪是真的有钱。

    众人落座后,老管家就开了口,他会一口流利的C国语:“终于见面了,白音少爷,白乐少爷。我叫谢佛,曾经是萧邦先生的管家,如今是威廉明娜小姐的管家。”

    威廉明娜小姐也终于抬起了眼,优雅而又贵气,一点也没有因为陌生人的增多而有半分怯场。

    “小姐它非要亲自来接您,大概她也想尽快见到自己的两位叔叔吧。”

    白音&白乐:“???”叔叔?

    李律师赶忙解释,萧邦的脑回路异于常人,这话他已经说腻了。总之,在养威廉明娜一世的时候,萧邦并没有像大多数养宠物的人那样以小猫咪的爸爸自居,非要和他的猫拜个把子,说这样才不会容易让别人想到他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

    所以,从辈分上来说,威廉明娜一世是萧邦的妹妹,二世才是女鹅,三世是孙女。而白音和白乐是萧邦的侄子,那三世确实该叫他俩一声叔叔。

    白音和白乐对于白捡了一个大侄女的事接受良好。

    白音其实一直都挺喜欢猫的,但他的爸爸和杜乔先生一样,对猫毛过敏,家里就一直没有养过小动物。在七丘之城听说了要见威廉明娜的事后,他就给买了各式各样的礼物,如今一股脑的都拿了出来。有玩具,有零食,还有色彩艳丽的大羽毛。

    只是白音心里多少有些忐忑,怕自己无法和小侄女相处,毕竟它看上去是那么娇嫩。

    直至威廉明娜一个飞扑,就到了白音的怀里。这只行走的蒲公英,成功用它软软的毛毛,破了冰,直球且热情。又是嗅,又是亲的,用被精心呵护的毛毛糊了白音一脸。就好像是它在rua白音,而不是白音rua它。反正就一点白富美的矜持都没有,只有霸道总裁般让人无法呼吸的强制爱。

    李律师和老管家谢佛先是一愣,然后就是乐见其成:“没想到明娜小姐这么喜欢大叔叔,这可真是太好了。”

    明娜已经开始在白音腿上踩奶,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了,那是每个人都能听懂的小猫咪表达满意的声音。

    白音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竟还有万猫迷的潜质,就,一人一猫迅速沉迷了互吸。

    白乐和霍执炬一左一右坐在白音两边,这会儿倒是没空内斗了,只顾着和小猫咪生气。它到底还要霸占白音多久?一个想起自己小时候被白音形容就是像小猫一样,一个则开始想着自己在现实里变成幼豹的可行性。

    但威廉明娜又明白什么呢?它只是一只小猫咪啊。

    小猫咪霸总歪嘴。

    白音一行人就这样入住了他新侄女的家,那是一栋占地超300英亩的豪华庄园,据说已经传承了至少几百年。地方之大,导致四周连个邻居都没有。加长宾利平缓驶过郊外的小道,远远地就看到了那栋被藏在荆棘玫瑰之后的巴洛克式建筑。

    富丽堂皇的雕刻,色彩浓烈的装饰,利用一些异想天开的大胆技巧,让本该庄重肃穆的建筑带上了一丝离经叛道的欢快与轻佻。

    只能说,萧邦生前爱住在这里,真是一点也不让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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