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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老公是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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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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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感知世界。

    右手里凉凉的、软软的,是郑葳的手。

    三九的冬天很冷,但他就觉得,从未有哪一天比今天更暖和。

    #关于生理发热的二三事你值得拥有#

    宇文允和郑章齐齐一眨不眨地瞪大眼睛,等这俩人的下一步动作,然而这好像就是全部。

    眼前这俩人好像石化一般,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动作。

    老秀才看到这俩人奇奇怪怪的动作,很不理解,这样一动不动的,能暖和吗?

    挺大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希望不要影响这女娃写字。

    不过在今天之前有谁敢在老秀才眼前做这种亲密的举动,老秀才能把他们的十八辈祖宗一起喷,生养出这种不知礼仪廉耻的子孙,真是丢人。

    这样僵持的状态持续了很久。

    直到一声“妮儿,是你吗?”

    祁元潜的手快速松开,郑葳也连忙收回手,就是脸颊红红的。

    这是个花白头发的中年妇女,看头发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妇,看长相也就四五十岁的样子。

    那人仔细伸长脖子仔细打量一番郑葳,最终得出结论:“真的是你。”

    从来视旁人的目光于无物,这次因为刚跟祁元潜摸了一下小手,有些不自然地错开了这女人的目光。

    郑葳深吸两口气,才让本来脑袋里一团浆糊的自己,清醒下来。

    “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

    她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有认识的人,她的熟人都在京城,这个地方出现劳什子的熟人,那都别有居心,所以郑葳否认得很干脆。

    这女人花白的头发在冷风中倔强地站着,跟她本人一样:“不会认错。”

    她在周围扫视一圈,找到正在吃瓜的郑章:“这是你儿子,咱当时一起逃难,我走到前头的理兰乡就没往下走,没想到你也停下了。”

    郑葳她仔细端详这人的脸,是有一点眼熟,在她的记忆中翻了翻,逃荒大部队里好像有这么个人,她儿子和男人都死在逃荒的路上。

    她记得这女人的丈夫姓黄,她当时一直叫她黄大嫂,只是现在不能再这样称呼,她身边还站着一个黑胖的男人,这大概是她的新丈夫。

    郑葳脸上带笑:“大嫂是你啊,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见你。”这话不假,萍水相逢遇见的人,谁能想到以后还能再碰见呢。

    这大嫂遇见郑葳他俩也很开心,兴奋地给她介绍:“这是我丈夫,姓刘。”

    郑葳客气地跟他打招呼:“刘大哥跟大嫂一起出来买过年的东西吗,不买两张对联回家?”

    这话纯粹是多余问题,这俩人手里拎着不少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出来买年货的。

    “我们要买两副对联,大门一副屋门一副,谢谢妹子了。”

    这两口子恰好没买对联,来到他们这个摊位前,就是打算买点对联回去,不成想会遇见熟人。

    本来有旧的对联,郑葳还是特意当着刘大嫂的面,写了两副。

    “刘大嫂,我给你两张好看寓意好的,你回家之后记得跟亲戚邻居替我宣传啊。”

    刘大嫂对着正在写对联的郑葳没话找话,“刚看到你们母子俩,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我就知道你们逃荒前不是普通人家,你看你能写会画的,不愧是皇城根底下的人。”

    皇城根下的百姓就都识文断字吗,那可未必,恰恰相反,京城里的乞丐比外地的乞丐多得多,百姓都觉得天子脚下生活得一定很好,有很多人都喜欢往京城涌。

    尤其遇到大灾大难之后,然而京城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一国首都而对自己的百姓多少优待,只会更加的高高在上。

    皇城根下的人?

    听到这位刘大嫂这样说,祁元潜默默把这个信息记在心底。

    作者有话说:

    这大爷能处,快来跟我说谢谢大爷

    我是不是很出息,今天更了两万唉

    谁能再说我短小,叉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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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德妃,虽然我抽烟喝酒跟皇帝身边的太监头子好上了,但我是个正经人

    但那都是未来,她现在只是个刚入宫的采女,是未来姘头派进宫的奸细

    还把自己的入宫任务,和顶头上司给忘掉了

    他是不是以为我是故意的,只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

    好吧,就当我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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