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把衬衫袖子挽起来,走到小桌边上,拿起那个杯子,从瓶子里倒了半杯酒,闷了一口。
这种威士忌直接饮用很呛人,口感浓烈,但回味悠长。
“我以为你不喝酒。”陈最透过窗户望出去,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大部分的楼宇已经彻底熄灭,这是城市难得的安静时刻。
“以前喝,后来就戒了,对嗓子不好。”姜闻昼简单地说。
陈最放下杯子,他从玻璃的倒影中打量姜闻昼:“我看到热搜了,你是不是不高兴?”
姜闻昼倚着沙发,模样有些疲惫,他很轻地“嗯”了一声。
“要跟我说吗?”陈最这才转过身,看向姜闻昼。
“很晚了。”姜闻昼笑了一下。
他在强颜欢笑,陈最这么想。
“没关系,明天上午没有我的戏。”陈最走到他面前,姜闻昼是斜着站的,所以陈最比他高了一些,他语气温和。
“反正我和你的过去无关。”
姜闻昼垂头丧气地说:“现在突然想喝牛奶了。”
陈最揉揉他的头,大概是因为刚洗过,手感特别柔软,于是陈最的手多停留了一会儿。
两个人坐到餐厅里去,姜闻昼获得了一杯温暖的热牛奶,陈最拿了一瓶蜜桃味的啤酒。
“你是不是特别喜欢蜜桃味的东西?”姜闻昼问。
“是啊。”陈最十分坦诚。
蜜桃味是姜闻昼信息素的味道,这样听起来会有些暧昧,但姜闻昼知道陈最只是单纯喜欢,毕竟陈最进新宜之前抽的就是水蜜桃爆珠的烟。
“我在国内读完初中就去美国了,我在那里呆到了二十岁。那段时间是我妈事业的巅峰期,我在美国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是Sophia的儿子,虽然我也出了几首不错的歌,但我会觉得,我没办法摆脱我妈带给我的光环。”姜闻昼慢慢地说,“所以我偷偷跑回国,回到宣市,但没告诉家里人。”
“他们找你吗?”陈最很认真地问。
“压根不找,我们家就是散养的,反正我学分都修完了。”姜闻昼笑了一下,“那会儿刚刚二十岁,也挺不成熟的,我是在冬至遇到何扬的。”
冬至是一个酒吧,开在绿苑街,上次他俩去吃夜宵,姜闻昼跟陈最提起过。
“何扬想搞乐队,我也想搞,那时候跟他,觉得相见恨晚。”
“这样。”陈最盯着姜闻昼手里的杯子,睫毛在他的脸上落下一片阴影。
“后来又认识了鼓手小楷,键盘手阿远,这样正好,何扬贝斯,我吉他兼主唱。就这么把乐队组起来了。”姜闻昼靠在椅背上,往后仰头,“因为他们家里都不富裕,也不太支持,我为了融入他们,就撒了谎。”
“反正编得跟真的似的,我怕被揭穿,说自己是星港人,来宣市是为了追梦的,也因为这件事跟家里关系很差。吉他是自学的,编曲什么的也是,有高中同学在音乐学院,所以可以求助他。”姜闻昼苦笑了一下,“同学这个我也不是瞎说,曾捷,我那个制作人,确实来交流过。”
“那时候太小了,很多想法都很幼稚。”
“那个时候,你是不是很开心?”陈最与他对视着,语气和表情都是少有的温柔。
姜闻昼抿了抿嘴,他觉得自己快哭了,他搞不清楚这种情绪是因为追忆往昔,还是因为此刻的陈最。
此刻太好了,陈最坐在那里,不用多说什么,就给姜闻昼编织出了一个港湾,好像在这一刻,所有的痛苦遗憾都会被包藏。
作者有话说:
明天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