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停,就在他以为那些追杀者看不见詹森的时候,忽然耳边传来了呼哧呼哧的风声。
然后就像什么漏气了,血腥味扑鼻。
“啪。”
武器走火的声音。
约翰转过头,看到那三个紧追不放的木仓手已经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体被一根黑色藤蔓穿了过去,血哗啦啦地流得像一个破了的水囊。
约翰麻利地翻过矮墙,又绕了一条街,终于停步喘气。
他看着慢慢走到自己面前来的詹森,不解地问:“你做了什么?”
“我把那封信还给了林德·布兰登。”詹森回答。
“你……”
约翰脑子很灵活,他立刻想到了那封信是什么,恍然大悟。
虽然很生气,但约翰还是察觉了詹森的用意:“你想让林德变得慌乱,做出一些出格的事,顺带暴露手里掌握的力量?处理他的爪牙,然后抓到他信任且知晓他秘密的亲信?”
如果男仆是林德·布兰登的诱饵,侦探就是詹森的诱饵。
看来钓鱼这件事,邪神也很熟练。
约翰想要发火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委托人太讨厌了,可是詹森今天出现得这么及时,也不能说詹森故意推他送死。
詹森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你的危险增加了,我加钱。”
约翰艰难地守住自己的原则,抗议道:“不行,我们没谈好这件事……”
“侦探先生也许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那个没人知道真实姓名的侦探’。”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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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多伊,是个非常明显的假名
在黑礁镇的时候,詹森喊这个名字,阿贝尔医生当时就很惊讶
詹森虽然了解人类,但他毕竟不是人类,他的记忆也不会告诉他这些内容
约翰·多伊这个名字怎么说呢,最早是法律条文里面用到的,正确的语境翻译是“某人”“无名氏”,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成“张三”。
没错,就是张三欠了李四一万块,张三把李四杀了请问张三要判多少年……咳咳,就是这个语境。在英文里,张三李四分别叫John Doe与Richard Roe
当然,由于外国起名重复率太高,也有人名字真的叫约翰多伊。
不过通常情况下,它就是指代“不知名的男性”,有时候被文学作品定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一个连环杀手的署名等等
詹森就吃了读书不够多的亏(喂,但是他现在知道了)盖密尔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喂)
本文里面,侦探他就是搞个艺名混口饭吃
这是很有用的,比如今天剧情这段,有人大喊,“抓住他,是他,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同伙跟无辜群众就一脸懵逼,你在讲啥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