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中午好!我是高三(十一)班的叶薇然,相信大家应该很耳熟......”
“不是吧?居然是她?她怎么跑去广播室了?”
“她到底想说什么啊?”
“肯定是辩解咯!呵!不管她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
“今天,我站在这里其实就是想跟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叶薇然的演讲还在继续。“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叶薇然念起这些内容来十分的顺畅,居然都没顿一下。“别以为未成年,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你们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十一二岁。即便是够不上判刑,但也够去劳教所关上几天了。那几个在帖子下面诽谤我的ID我都已经记下了,责令你们立即删除并公开道歉。否则,我们只有法庭上见!”
一席铿锵有力的话,令整个校园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