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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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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判决书(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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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完全符合前几起案子得到的线索。

    因此,纵然没有直接证据,武红林仍然是第一嫌疑人。

    季理明仍有犹豫,不知为何,武红林妻子的模样忽然浮现在他眼前——如果丈夫是杀人狂魔,那个女人会有这么幸福的表情吗?

    他的心理素质就这么厉害,在枕边人面前也没有一星半点的破绽?

    倒也不是不可能。

    季理明当警察也有点年头了,不是没见过杀完人还没事儿似的家伙,有的人天生反骨,不把人命当回事。

    或许武红林就是如此。

    十日后,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武红林没有等到法院审判的那一刻。

    被正式逮捕后的第二天,他就死了。

    看守所的警察送晚饭,看他一动不动倒在那里,敲了敲铁门,见没有反应,怕出事,连忙开门进去,人已经没气了。

    法医判定为猝死,推测是因为货车司机的工作太辛苦,缺乏睡眠又劳累,加上杀人带给他巨大的心理负担,一下子没缓过来。

    也有人说,他是畏罪自杀。

    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可现实荒诞的时候多了,从来不管大家能不能接受。

    所以,无论大家心里嘀咕些什么,武红林出人预料的死亡,使得11.2特大连环焚尸案就此落下了帷幕。

    公开的案件消息就这么多了。

    在简静看来,此案确实疑点不少,所有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并未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但焚尸案确有特殊之处,物证在高温下难以保留,缺少血液、毛发、皮屑之类的证据很正常。武红林的履历和时间线,都具有高度嫌疑。

    检察院逮捕也没什么,人也死了……季风问起这个案子做什么?

    和他父亲的死有关系吗?

    简静在公安的官网搜索季理明的名字,跳出来一则讣告:2007年9月23日,季理明因公牺牲,时年41岁。

    时间和祝雅楠说的对得上。

    可武红林的案子是1月,季理明死在9月,相差六个月呢,能有什么关系?

    简静越看越糊涂,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季风留下的文件袋。

    虽然他什么也没说,可她心里莫名有一丝预感,这不是什么愉快的答案。

    “我看你搞什么鬼。”她还是决定打开。

    文件袋没有刻意密封,东西也不多,全用夹子整理好了。放最上面的就是一张打印的判决书。

    ——

    《张某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8.1.2

    和平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张某,1978年出生于某省某地,小学文化,2007年9月涉嫌故意杀人为和平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某看守所。

    1999年,张某与武某相识、结婚。2007年,武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我省检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3月4日,因突发心脏疾病,抢救无效身亡。

    据检察院指控,张某在获悉武某死亡后,一直对参与调查武某案件的警务人员心怀不满。2007年9月12日,张某在XX超市买了把牛排刀和一把水果刀,9月23日上午10时许,来到公安分局门口,要求见案件相关人员季某。

    季某在外工作,张某等到下午3点40分,以有事相告为由,要求与回来的季某单独说话。

    两人走到街角处,张某突然掏出牛排刀刺向季某,季某被砍伤腹部,并以右手阻挡张某砍第二下。

    张某见无法杀死季某,随即举刀自杀。季某立即阻拦,按住张某的右手,同时张某掏出水果刀,刺向季某的心脏。

    此时周围相关人员注意到异常,上前阻拦,季某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

    ……

    张某交代,她认为丈夫武某的死别有隐情,且丈夫并非焚尸案的元凶,警方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逮捕,间接导致丈夫死亡,故对涉事人员充满怨恨,在上访无果后,决定亲手报复。

    张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被拘留后主动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

    后面几行字,简静完全没看进去。

    她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真相竟是如此。

    怪不得季风对父亲的死别有疑虑,却又说凶手已经逮捕归案。是的,张某确实已经被逮捕,现在可能还在坐牢,但季理明真正的死因,恐怕还在焚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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