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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全校的面向校花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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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宜见面(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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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一时宁静。

    这个问题太致命了,同性婚姻在内陆现在都还没合法,大多数家长都不能接受,夏妈是难得的开明。

    陶允家人说好听点是保守,说难听点,是清除不了的偏见。

    这个问题,陶允想过。

    很早的时候,她就在想,这辈子不结婚,要怎么堵住他们的嘴?那就是有出息。

    厉害到他们家有什么事,都需要陶允帮忙的时候,谁也不敢质疑她的决定,所有人都得依附她生存。

    陶允从一开始的目标就很明确,就是完全的独立——

    后来遇到谢檬,就从不结婚,变成和这个女孩子共度一生。

    她们才高一,这份喜欢听上去像笑话,余生还长,拿什么保证共度。

    可她们的喜欢,一开始就是轰轰烈烈,也注定不会草率收场,想好了一辈子,就是一辈子,那怕对方也是女生,哪怕家人会反对,法律并不认可。

    她陶允还是喜欢谢檬。

    从那场告白开始。

    至死亡结束。

    陶允很清醒:“我妈妈不会同意的,但我有办法,我不会辜负她。”

    谢总:“行,只要你的办法不是偷家里户口。”

    从火锅店出来,谢总留下一句,有机会的话和陶允妈妈见一面。

    谢檬还拜托过她,让她给陶允妈妈安排份轻松点的工作来着,谢总认为这事兴许没那么乐观,她把陶允送到家就离开了。

    陶允走进老旧的房子。

    爸爸的兄弟姐妹都没有出钱装修的想法,臭老头死守住自己的存款,谁在他面前说一个钱字,他都以为对方心怀不轨。

    陶允妈妈刚下班回来。

    看到陶允,她微微诧异:“你今晚这么晚回来啊。”

    明天还要上学。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星星点缀在夜空,陶允无比清醒,谢檬能够鼓起勇气去做她想做的一切,所有的出发点都是因为喜欢陶允。

    这份喜欢,比太阳更炽烈,比夜色更温柔。

    陶允:“妈,我有件事想和你说。”

    陶允妈妈见女儿这么严肃,以为是终于受不了这个家,决定搬出去住。

    或者是学业不顺,心情不好,需要她的安慰鼓励,不管是那个原因,她当妈妈的,都停下手里所有的事情。

    水龙头滴答滴答的往下掉水,洗衣盆里还有衣服没洗。

    陶允说出她妈妈怎么也没想到的话:“我喜欢一个女生。”

    陶允妈妈以为自己听错了。

    喜欢,女生,两个简单的字组合在一起,她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女儿在学校里有喜欢的人,和她这个母亲述说,是这个意思吧。

    那为什么是女生?

    陶允妈妈说不出话来。

    女儿不是会开玩笑的人,也不是那种浅显的喜欢,而是喜欢到,忍不住和父母坦白,更加深刻的喜欢。

    她后退一步,嘴唇颤抖的问出:“女生?”

    是陶允妈妈完全无法设想的。

    两个女生怎么在一起?她小心翼翼的问:“是关系很好那种吗?”

    陶允:“我不喜欢林若若。”

    不是关系好。

    “我喜欢的那个女生,她很好,是天底下找不出第二个人的好,她独一无二,是我生命中唯一认可,是我想要和她在一起老去的人。”

    陶允神情认真。

    陶允妈妈险些叫出来,却担心尖叫声把臭老头引出来,这才忍住。

    想到那个臭老头,陶允妈妈身体开始摇晃,她身体本来就不好,又被惊得彻底发虚,就这样,她还听到陶允说。

    “你要是不同意,我会偷户口本的那种喜欢。”

    陶允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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