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我就想,你不想我就不想。”顾则荀现在非常懂得照顾自己的伴侣。
叶明笙失笑,拉着他的手道:“那我们还是吃吧,这么冷的天,中午还是要吃点热的东西,我们去找一家干净点的店。”
“没关系,不用考虑我,我们吃干粮也挺好的。”
叶明笙摇头,“你是我老公啊,不考虑你考虑谁啊,走吧,我们去吃!来到升龙镇,怎么能不吃当地特色食物!”
说着,他的精神力发散开去,找到了集市上最干净的粉店,拉着顾则荀就走了过去。
三块钱的牛腩粉,肉多量足,叶明笙看着有些感慨,这个粉可真实惠,比他前世四十五块钱一份的牛肉粉都要多!
叶明笙的洁癖其实也没那么夸张,他只是在有条件的时候选择干净的环境和吃食,但条件差的时候,几块钱一份的盒饭他也能吃得下,现在既然选择了吃牛腩粉,他也就客服了自己的洁癖,不考虑其他,专心吃起来。
这么一吃,就发现,味道还真不错!
“好吃!”叶明笙发出赞叹。
怪不得溟玄那么喜欢吃路边摊,原来味道这么好!
这个小镇比较落后,追星族不多,但他们本身就长得好看,身后又跟着摄像机,只要不傻,就都知道他们是明星了,于是吃饭的时候,他们难免受到了围观。
好在不管是他们还是其他嘉宾,都习惯了被围观,比起粉丝们的热情,小镇上的镇民只是好奇的看几眼但都没有走近也没有尖叫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比较安静和自在的了。
小镇不大,集市更是就集中在几个点,熟人之间碰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两人离开粉店后,没多久就碰上了正在摆摊的边铭和溟玄。
“嗨!”叶明笙拉着顾则荀过去跟他们打招唿,“你们吃饭了没?”
“吃了,摘果子的时候我们是第三名,拿到了八块钱,确定好摊位后溟玄就去买了粉回来,刚已经吃完了。”边铭道,“你们真把果子都卖给收购处了?”
“当然。”叶明笙点头,“说都说了,那还有假么?”
边铭笑了笑,“也是,接下来你们打算做什么?”
顾则荀是个出色的商人,钱生钱是他最擅长的事,这才会选择将砂糖橘卖给收购处,用最快的速度换取本金吧?
不过事实上,顾则荀卖掉砂糖橘不过是摘了不好浪费,并且增添节目的可看性,跟本金没什么关系,他也没隐瞒,直接道:“镇上有个服装厂,我去找他们的厂长谈谈。”
边铭愣了一下,接着竖起大拇指:“还是顾总厉害!”
顾则荀淡淡道:“术业有专攻罢了,要是这里有个娱乐公司,你也会想到跟我差不多的办法。”
边铭心道自己的顶头上司可真看得起他,他其实只适合做管理,完成上头交给他的任务,像这种镇上有个工厂都能想到谈生意的事,他绝对想不到。
叶明笙问:“你们要跟我们一起吗?”
溟玄正想说好,边铭就摇了摇头,“不用了,顾总去谈生意,我们就不打扰了,我们好好卖完这些就好了。”
溟玄一想也是,“好吧,卖东西也挺有意思的,不过我看中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卖橘子这点钱可能不够用,顾则荀你要是赚大钱了,记得借一点给我,我要吃好吃的,可是节目组不让我们花自己的钱,还把我们的钱包都给拿走了!”
顾则荀看他一脸郁闷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行,等我赚钱了,就借一点给你。”
几人又说了几句,叶明笙就和顾则荀先去商店买了画笔和颜料,就去镇上唯一的工厂了。
工厂不大,两层的小楼,加起来也就三四百平米,工人只有五十几个,在云城只能算是小作坊,但在这里,却已经是一般人都进不了的大工厂了。
叶明笙和顾则荀带着两个跟拍小哥来到工厂门口的时候,一楼正在工作的人都下意识地停下手中的工作,惊讶地看着他们,看到摄像机,难免有些拘谨。
有个女生不敢置信地看着叶明笙,揉了揉眼,最终确定自己没看错,连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请问,你是叶明笙吗?”
“是啊!”叶明笙朝她笑了笑,“我们在镇上录制节目,现在想找你们厂长谈谈,你们厂长在厂里吗?”
“在在在!我这就上去找厂长!”女生连连点头,说完立马转身上了二楼的厂长办公室。
厂长姓马,听女生说叶明笙来工厂,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但这个女生平时很文静,也比较胆小,应该没有胆量骗他,也没有骗他的理由。
确认了几次,女生都激动且笃定地是叶明笙来了,马厂长也不由得激动起来,连忙起身,道:“我下去看看!”
虽然不知道叶明笙这大明星来这里干什么,但人家千里迢迢来,总不可能是找茬,这肯定是好事!
到以后,他的工厂也是有大明星光临过的工厂了!
马厂长怀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下了楼,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几个人,不过他最先注意到的不是女生跟他说的叶明笙,而是顾则荀。
顾则荀现在是华国商圈年轻一代的标杆,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加上容貌俊美,自从他开始公开露面之后,很多财经杂志财经新闻上就经常出现他的身影。
马厂长喜欢看各种财经杂志,自然是知道顾则荀长什么样的,还经常拿顾则荀的事迹教育自己的几个儿子。
他从来没想过,这个国家财经频道都经常提起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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