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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抢了男主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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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节(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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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抱上金大腿后,从一个草根群演到百亿影帝,在娱乐圈横竖上下都可以螃蟹走,国际名导找他拍电影,都要排号。

    金大腿的姐姐对主角一见钟情,主角顺利入赘叶家,盛世婚礼惊艳全球。

    金大腿死后,姐姐逐渐嫌弃主角出身,在众多场面让主角难堪。

    主角难受其辱,拉拢公司高层,操纵叶氏股价,姐姐众叛亲离,狼狈败北,最后被赶出叶氏,主角成了叶氏名副其实的掌权人。

    最后主角娶了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站在了人生巅峰傲视群雄。

    那叫一个爽啊!

    百万字的长篇,从娱乐圈到商战,林枫熬了个通宵就看完了。

    至于为什么自己几年后,对主角的名字毫无印象,主要是快餐网文爽过就完事儿,他看过那么多小说,哪还能都记得谁是谁啊。

    所以,那晚在听到苏旭安这个名字时,他根本就没想到那是小说主角。

    但是林枫看完这部小说,对里面的金大腿却有些记忆。

    那金大腿临死前,可以说是为自己的救命恩人铺就了一条通天大道,没想到最后却把自家祖上三代的家业都给通没了,不知道他在骨/灰盒里,有没有后悔呢?

    而现在,这条纯金的大腿就在眼前。

    在一片欢喜激动哭泣客气声中,林枫缓缓伸出手,握住了金大腿那只血管清晰的手,“你今年多大了?”

    众人惊讶地看过来。

    叶瑞庭看了眼自己被握的紧紧的手,慢慢说:“二十四。”

    林枫喃喃道:“啊,那你快死了。”

    声音虽轻,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叶瑞岚一把扯开他,柳眉倒竖,“你说谁快死了?!我弟弟好好的!”

    叶瑞庭的表弟时运干也很面色不好:“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就随意诅咒他啊!”

    叶老面沉如水,皱眉看向林枫,眼神凌厉,不怒自威。

    林枫回过神,“啊,抱歉。”

    他说。

    转身,慢慢走出病房。

    他要捋捋。

    捋捋剧情。

    这剧情好像不对,出现了一些偏差。

    作为主角的苏旭安,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顺利救起叶瑞庭,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

    那天他爬上岸,苏旭安说了句“恭喜你啊”,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现在他知道了,苏旭安是重生的,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等着救人。

    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

    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是他的!!

    他抱上了金大腿,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然后入赘叶家,在商界乘风破浪,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过上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

    …………

    等等。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入赘!

    叶家大小姐大他八/九岁,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对着那样一张脸,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一个激灵。

    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

    绝不可能!!

    他记得小说中,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入赘是后面的事。

    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

    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在医院,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不用谢,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

    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进而产生好感,陷于人品,入赘顺理成章。

    林枫倒抽一口气。

    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

    ——顺手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

    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根据剧情设定,会不会已经对他………………

    救命啊!!

    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趁叶家人没注意,悄悄退出病房,马不停蹄地跑了。

    他再也不要出现在叶家人面前了,尤其是叶家大小姐!!

    至于那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幼儿园呢。

    唉!

    好大一根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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