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互穿后我把皇帝逼成学霸[古穿今]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112章 晋江独发(第2/2页)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小贩摊上摆着一堆画像到处吆喝。

    凡间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有一个习俗是放河灯以纪念自己逝去的亲人朋友,此时不远处的河面上已经是五光十色。这是神界从未有的热闹,沈歇险些一时被这凡尘迷了眼。

    他带着狼崽去了一处没人的角落,现出身形,为了不吸引眼球引来没必要的麻烦,他就没有在神界时穿的那么华丽,只是一身朴素的月白衣袍,连个暗纹也没。

    然而他这张脸实在清俊的过分,好像哪怕披一块抹布在身上他也能一身仙气。狼崽暗自咂咂嘴,不自觉有些莫名的偷喜。

    然后下一刻就喜不起来了。

    “你幻化成人形,我总不能带着一只狼在闹市里到处跑。”

    “……”

    此言说的极是,狼崽只能化出人形,沈歇身侧立刻多了一个英气的少年,只是面上多多少少带了些邪肆之气,和那点青涩交杂在一起,居然也不显得突兀。

    两人一同前往“寻仙楼”。酒楼的老板是个中年女子,见到这两位气质完全不同,但都帅的直接让整个楼的姑娘直了眼的少年,立刻摆出一副笑脸:“二位公子是来斗酒的吗?”

    斗酒算是当地一个小习俗,类似于比剑,对诗,颇是风雅之事。

    然而沈歇一提酒就皱眉,立刻拒绝:“不,在下是来买酒的,家师对寻仙楼的百年佳酿垂涎已久,特派在下来寻,还望掌柜的赏脸。”

    他跟着辰华在凡间待了许久,对这种称呼已然手到擒来。

    “既然说是百年佳酿,自然极为珍贵,千金难买。”老板靠在酒楼扶梯旁,轻笑,“小公子有没有咱家得把酒卖给你的理由啊?”

    这是什么反问?沈歇还是头一回遇到硬茬,一时顿了顿,回忆辰华以前忽悠人的言论,也跟着学道:“因为掌柜的实在倾国倾城,若是被这等美人拒绝,在下实在心痛。”

    老板:“……”

    狼崽:“……”

    沈歇是一副淡然神色说出这些话的,活像在念经,老板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被夸了。

    别说历经世事的酒楼老板,就连隔壁桌来蹭水喝的三岁小孩都能听出这话说的多敷衍,就差把“应付”两个字写在脸上。

    可是,这人实在太好看了。

    老板本能就笑了,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错过了拒绝的最佳时机,不禁懊恼:该死,她都活了半辈子的人了,居然还能被美色迷惑!

    “算了……那就卖给你,但是只能取一坛啊,这可是咱酒楼的招牌,不能全便宜你这个浑小子。”

    “浑小子”温润笑了笑,拿出钱袋作礼:“多谢掌柜的。”

    然后抱着酒坛就跑了,生怕掌柜的反悔,还顺便垃上了狼崽的手。

    狼崽直接被震撼得瞠目结舌,任由沈歇拽着跑,也不知是不是碰巧,两人逆着人潮跑到了河边,正巧是放河灯的地方。

    天色已经暗了,霓虹的灯火亮起,洒在了两人的身上,沈歇将酒坛收回,喘了口气,轻笑:“任务完成,走吧。”

    他头发有些凌乱,额上出了些汗,刘海轻飘飘拂在脸上,有种破碎的美感。

    近乎是鬼迷心窍的,狼崽抬手帮他理了理头发,认真而虔诚,沈歇微微一愣。

    就在这时,爆竹声声,河面上映出了天空上的五彩绚烂,而在这纷杂的人间烟火之下,更是映出了两个人的身影。神界太子和妖族狼王,本该这辈子都没有交集,就算有,也该是针锋相对,永为敌人。

    “阿映。”狼崽小声说。

    沈歇眼角带着些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温和笑意:“怎么了?”

    “……没什么。”狼崽偏过头,“就是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景色,我以前从来不敢想。”

    原来除了万鬼厮杀,以血为阶,还有这样一种惬意的活法,还有一个他可以拉住手的人。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这妖王当不当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了,他可以永远做“狼崽”,趴在一个人的怀里呼呼大睡,安然地度过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我要开虐了(搓手手)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