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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天君后我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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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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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笙侧眸看了她一眼,对她眼底不加掩饰的期待故作视而不见,“没有。”

    “没有?!怎么可能没有?!”她蹭地站起来,“你不会是那种当昨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人吧?!”

    “我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我只是单纯没有什么想说的。”

    说完,还反问了一句:“一定要说些什么吗?”

    浮黎语噎,却也想不出话来反驳他。兀自气了会儿,便没再同他计较。

    “那…那你总得给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定义吧?”她又道。

    鹤笙起身往外走,语气依旧没什么起伏,“你想是什么,便是什么。若是不想,也可以随时离开。”

    说罢,背影旋即消失在了门口。

    浮黎望着空荡荡的大门无能狂怒,她保证,如果有一天她死了,那她一定是被鹤笙气死的!

    之后几日,也的确证明了她的想法。

    鹤笙尽管和她有过一次失控的行为,可他对待她的态度却没有任何变化。任她如何在一旁吵闹或撩拨,他始终都是淡淡地应着,情绪一直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有时候浮黎也会觉得灰心丧气,开始自我审视是不是自己的魅力出了问题,怎么这人跟那清心寡欲的佛子一般,对她的撩拨全都视而不见。

    她向来不是一个会自卑的人,可遇到这种情况,她也无法避免的陷入了自我怀疑中。

    这日鹤笙回来,便见她垂头丧气地坐在桌前发呆。

    他走上前,装作不在意地问道:“今日怎么不闹腾了?”

    浮黎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立刻垂了下去,“鹤笙,我是不是……其实长得不好看呀。”

    他的目光不动声色地落在她写满失落的脸上,心里大概明白她今日为何这般丧气了,于是道:“挺好看的。”

    “好看?你没骗我吧?”

    “……嗯,好看,没骗你。”

    浮黎一把夺过他手里摊开的书,逼着他正视自己,“那你为何总是对我冷冷淡淡的?”

    鹤笙垂下眸,“我对皮相不感兴趣。”

    “那你倒是告诉我你对什么感兴趣呀。”

    其实只要对象是浮黎,他什么都感兴趣,可这话不能对她说,他便只好装作想了一会儿,回道:“我对非常爱我的人感兴趣。”

    她差一点就顺口说了“我就非常爱你啊”,可内心的道德感让她深深将这句话吞回去。

    她再怎么想得到他,也不会拿感情的事情来欺骗他。

    见她突然沉默,鹤笙的眸子瞬间暗了下去,“若是做不到,也不必勉强。”

    “我做得到的!”她几乎是立刻道,“虽然我现在的确还不到非常爱你的程度,但我保证,我会一天比一天更爱你的。反正,总有一天会到那个程度。”

    浮黎当真举起三指发誓,她表情严肃,眼神真诚,看着实在不像是故意哄他才说的这些话。

    他恍了下神,不知为何,明明她的话可信程度不大,可他就是想相信。

    也许是为了欺骗自己,也许,是真的对此还抱有一丝期待。

    但无论因为什么,他都信了,“嗯,知道了。”

    “知道了是什么意思?你信还是不信啊?”

    他默了一瞬,垂眸低声道:“信。”

    浮黎顿时扬起笑容,跨过矮桌,面对面坐在他身上,响亮的吧唧了他一口,“你放心吧,我向来说话算数。”

    被“强吻”的鹤笙极力忍住自己的笑意,什么也没说,只伸手将她轻轻揽住。

    之后一连好几日,浮黎都时时刻刻粘在他身边。鹤笙去灵霄宝殿的时候,她便在偏殿等他;鹤笙待在自己住处的时候,她就坐在他身旁陪他一起看书;亦或是,他处理公务,她便趴在一旁睡觉。

    而她每一次睡着,鹤笙都会悄悄在她脸颊上印下一个吻。神不知,鬼不觉。

    他喜欢被她粘着,他喜欢自己走到哪她都跟在身边,他喜欢她永远在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这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他甚至想,若是能一直这样过下去,那他永远无法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意也没有关系。

    也许是因为太过有安全感,鹤笙近日渐渐控制不住地向她表达关心。

    比如今日,鹤笙从灵霄宝殿讨论完公事回到偏殿时,没有见到浮黎的身影,好心情立刻降了下来。

    待浮黎匆匆赶回来,他第一句话便是质问:“你方才去哪儿了?”

    “方才月老府那边缺人手,苓子便把我叫过去帮忙了,怎么了?”

    听见是苓子脚她,鹤笙这才松了口气。

    不巧,他的模样太过明显,浮黎一眼便看见了,于是贴上去笑嘻嘻问道:“是不是我一次不等你,你就不习惯了呀?”

    他别开脸,“我只是担心你出事。”

    “哦~担心我在几十万天兵天将重重保卫的九重天上被谁掳了去?还是说,担心有人在天君的眼皮子底下对我这个古神做坏事?”

    浮黎恶作剧成功般笑着,看他耳朵越来越红,不自觉伸手触碰了一下。

    鹤笙如受雷惊般捂着耳朵躲开,睁大了双眸。

    “你躲什么?我第一次见你红耳朵呢,快过来让我摸摸嘛。”

    她哪里是第一次见,以前她最喜欢的便是逗他,看着他从红耳朵到红眼尾,越是这样,她就越兴奋,抱着他哄完,又忍不住逗他。

    原来一个人即使失去记忆,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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