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蛋上摸了一把,牙痛地道:“哎哟,可怜见的,这才几天,瘦得骨头都出来了。来人,快舀碗甜粥上来。”
棚子里的人虽不算太多,但少说也有十来个,还清一色是女的,晋王有些尴尬和不耐烦,他其实只想来打声招呼就走的,冷着声道:“皇祖母,我不饿……”
太后脸色一肃,“一天到晚连米都没一粒下肚,怎么会不饿?你是成仙了?说到吃,你得学学越王,他啥时候让人操心过?差事固然要紧,但吃饭更要紧,你不吃饱肚子,怎么有力气干差事?这人啊,一定得吃得多、吃得好,吃好了才有精神色。”
太后提到越王的时候,晋王脸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鄙夷。宫女将甜粥呈上,太后不容分说,示意晋王先把粥吃了再说,晋王无耐,端起白瓷碗,也不用勺子,两口便把粥喝完。
淼淼斜眼看去,晋王的头盔进来时已摘下,许是常年在军中打滚的缘故,他的肤色不像越王或普通世家子那么白净,晒成淡淡的蜜色,脸庞俊美得有点过分,他随意的那么坐着,浑身上下却有种野性的恣意洒脱,尤其那双星眸……淼淼在看到那双眸子时,全身的汗毛瞬间炸起,那是一双妖冶且冷漠的眸子,正是她上一世临死前,那双居高临下看她,像看一条快断气的死鱼的眸子。
太后又和其余妃嫔闲聊起来,有宫女端了茶水给晋王,他闷头喝了两口,寻思着找个借口离开,忽然似有所感,微微侧头朝一旁看去。只见侯府柳夫人身后站着一个白白胖胖喜气洋洋的胖妞,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看就看了,身为长安城无数闺阁小姐们夜夜思春的责任担当,他早就习惯了随时随地被人花痴地注视,然而这回却有点不一样,他从那双猫儿一般眯成一道细缝的眸子里,敏锐地察觉出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有!杀!气!
小书童又是一揖,“我家公子姓李,排行第二,我家公子还问,初一那天安国寺的礼物柳公子还满意否?”
哎哟,那不是越王李忆吗?没想到这么巧,淼淼顿时乐了,跟着夏至到了二楼雅间,才进门,便听越王道:“方才夏至说见到楼下有个年轻的胖公子,看着居然比我还要胖些,我当时就奇了,这长安城年轻的胖子里头,除了柳家那个小胖妞和我有得一拼,还真没哪个比得上我的,于是便多看了两眼,这不,果然就是你。”
淼淼的愉快心情霎时烟消云散,本来还觉得那个叫夏至的小子机灵又有礼貌,现在却横竖看他不顺眼了。站在李忆身后的夏至,被淼淼一记眼风刮过,顿时觉得凉飕飕的。
该有的礼数还得有,淼淼朝李忆揖了一礼,“见过越王殿下,上回在安国寺,千锦没能认出殿下,多有得罪,还请殿下见谅。”
李忆全不在意,示意她坐下,“哪来那么多虚礼,咱们两次在外头都能遇上,也是缘分,今日我只是个来看戏的李公子。”
淼淼笑着坐下,“还真是巧了,没想到越……李公子你也爱看戏。”
李忆笑了笑,圆乎乎的脸上顿时现出两个小酒窝,“过年,宫里天天不是这个请便是那个请的,无聊得很,不如出来转转。”
“你都十八了,还住宫里?”淼淼不由有些好奇,她听说晋王早就有了自己的府邸了,越王和晋王同岁,不过比他小一个月,为何还住宫里?
李忆脸上有些赧然,“呃……我的府邸其实早就建好,就是太后和安贵妃都说舍不得我出宫,我反正也无所谓,住哪儿也是住,宫里人多,还热闹些。”他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今天……饿了吗?这梅园的大厨以前在宫中御膳房掌过勺,很是了不得,今天咱们就不吃肥鸡了,我做东,让你尝尝这里的拿手好菜。”
“那敢情好,我就不与你客气了。”
这小胖子就是大方,淼淼马上原谅了进门时他说的那些不中听的话。很快各种佳肴便摆满了一桌,李忆如数家珍,不停往她碗中夹菜,“这是梅园最有名的脍河鲤,每一片鱼肉的厚度都有要求,和宣纸差不多,鲜甜爽口,我每次来必吃。这个藕夹子里面酿的是炸过的香菇和火腿肉,清爽不油腻,女孩子最喜欢了。还有这个虾丸子,一定要蘸点甜醋,我最爱吃了……”
两人一边看戏,一边大快朵颐。淼淼自从在柳千锦身上借尸还魂后,还从来没有吃得这么满足过,只恨自己没多长两张嘴,“李公子,你、你也吃啊,这酥炸小黄鱼真的很不错啊……”
李忆见她吃得开心,比自己吃还高兴,“别客气,你多吃点,别急,慢慢吃。”
此时戏台上演的是西厢记,莺莺和张生已在普救寺互抛眉眼私订了终身,奈何莺莺的母亲不守信用,来了一出捧打鸳鸯,张生一时郁愤,一病不起。
淼淼十分不屑地道:“这个张生实在没用,崔莺莺被人欺负的时候,全靠他的好友白马将军救人,他躲在一旁屁用也没有,你说,作为亲妈,怎么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无功名,又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说他几句,竟然还敢一病不起,万一人家莺莺现在约他一起私奔,他连床都起不来,简直窝囊,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
李忆挠了挠脑袋,“怎么会没用呢?他虽手无缚鸡之力,但若非他写信向白马将军求助,崔莺莺早被人抢走当老婆了啊。”
淼淼嗤了一声,“也是,他最大的功劳,就是认识一个智勇双全的将军,要是给我来编这剧,白马将军英雄救美,终抱得美人归,张生郁愤成疾,卒,剧终。”
“可这样就没红娘什么事了。”李忆拍着桌子笑了好一会,这才替张生辩解道:“虽然张生现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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