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的摇滚清吧。
冯诗懿晕车迷迷糊糊的,进了酒吧就直奔卫生间,抱着马桶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她倚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一抬头就能看到陆文洲他们所在的八人大型卡座。
酒吧刚开始营业,只有十几个顾客,驻唱乐队在台上调音,安静的只能听到酒杯碰撞的声音。
冯诗懿实在难受,找了个幽暗的角落躲了起来,她一直关注着卡座的情况,准确的说是关注着陆文洲。
他现在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像没来过几次酒吧的人,反而得心应手,更真实一些。
早早等在酒吧的明睿侧头问:“你家诗懿怎么没来,闹别扭了?女朋友是需要哄得。”
这句话冯诗懿听的清清楚楚,她死死盯着陆文洲,生怕错过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
陆文洲喝下一杯螺丝起子,慢条斯理解开衬衫领口扣,眸光寡凉,语气淡漠:“她太乖了,我喜欢性子野的。”
冯诗懿大脑一片空白,脑海里一直循环着陆文洲那句话“她太乖了,我喜欢性子野的。”
是他当初说喜欢乖的,现在又嫌她太乖,她一直迁就着他,委屈自己,成了一个完全失去自我的人。
不喜欢她还抱她,吻她,想要她,他现在说喜欢野的,不就是在玩她吗?
也对,从始至终付出感情的人只有她一个人,人家从来没说过喜欢她。
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一串接一串的往下掉。
冯诗懿大梦初醒,待在留我半途,短短的几秒钟像是几个世纪一般难熬。
她隔绝了周遭的所有声音,扶着椅子起身,径直离开了酒吧。
无论谁叫她的名字,说了什么话,做出什么举动,都没能让她回头,也没在她脑海留下一点记忆。
她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离开,她要离开这座让她伤心,让他倍感屈辱的地方。
这一走,就是毫无音讯的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