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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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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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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脂肪含量高,是不能多吃的。不过在这个年代,想要多吃也是做梦。

    饭后,陈霞和林燕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林余余收拾厨房。鸡汤在开锅的时候被林余余盛出来一小碗,她打算明天熬粥用。不过,洗碗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油腻的碗非常难洗,所以林余余去灶头里淘了烧柴下来的草木灰洗碗,这一洗,碗里的油渍没了,还洗的非常干净。

    小碗里:“哇,这个可以洗碗吗?好干净啊。”

    林余余:“是干净,就是废水。”

    小温礼:“是啊,用了好多水,唉,水又没了。”

    林余余:“那待会儿姐姐去挑水,你要一起去吗?”

    小温礼:“好的呀。”

    林余余去挑水的时候,小温礼拿着打水的小木桶。打水的小木桶的确小,因为要扔进水井里打水,如果太大的话,

    不好打水,所以小温礼拿着也不会吃力。他们打了水回来,看到大队长在院子里。大队长看到她便问:“林知青,今天去报社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余余:“我把稿子给报社里的人了,希望挺大的,我看对方好像是报社领导。”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边,“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大队长听了心里高兴:“估计你没有想多,如果不是报社领导,那门卫还能不说话?哎哟,你这孩子,人家让你不报社上班你都不去,你们高中生在这里真是浪费了。”

    可不是浪费吗?知青嫌弃这里,村民嫌弃知青。所以就是相互嫌弃。

    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五十给红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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