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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侦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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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章 会上瘾的(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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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眼看穿, 太宰治特制的炖鸡料理,与其称之为“超级清炖鸡”,不如叫作“使人活力十足的记忆消除机”。

    一些人和组织会非常非常非常喜欢的。比如, 他第一次见到的森鸥外,讨厌的大人。

    大量炮制的超级清炖鸡,配合与谢野的“请君勿死”,能够轻易实现森鸥外想要的效果:治愈身体的同时, 让人忘却痛苦的过程, 变得活力满满,成为纯粹的工具。

    他才不会管毫无挑战性和乐趣, 与他无关的其他人及事件。

    只是离开了一小会,知里子就猝不及防地食用了。

    真是的,都说了,只有他是绝对可信的。

    乱步捏紧知里子的手机。

    亮着的屏幕挂着一长串来电和邮件提醒。

    乱步不经意瞥过出现在屏幕上的横幅通知,若是邮件, 会显示发件人或者备注和正文前三行。

    除了情报贩子整理的近日疑团, 他对其它都兴致缺缺。而库洛姆发来的, 他从剧透的三行字, 立刻看出有趣程度排在第一位的事件,是旧事重提, 昨日就出现在整理中了。

    传闻一家孤儿院、附近田地及仓库, 遭到莫名损坏。

    那显然是大型凶兽造成的。

    今日, 有人在另一个地方目击到白虎的身影。

    目击的地点,一如目击者所言, 有大型凶兽到访的各种爪痕和咬伤。

    库洛姆用充满神秘口吻的文字。不过,这勾不起他的兴趣。

    白虎,正式名为白化孟加拉虎, 是孟加拉虎的一种变种,世界上现存仅百余只,极其罕见。

    动物园豢养的白虎屈指可数。要说国内出现野生白虎,概率简直堪比现在有一颗流星恰好砸穿事务所的屋顶,落在他讨厌的人头上。简而言之,概率是零。单纯的野生或者人为,都不是正确答案。假若要营造恐怖的都市传说,至少要选择看起来不那么假、有可能出现在野外的常见凶兽。

    那无疑是无法控制自身异能,能够化身成白虎形态的异能者。

    就像十三岁时对异能一无所知的自己,无法自如地操纵“超推理”。

    后天忽然觉醒异能,一时找不到针对的办法,只能跌跌撞撞地到处晃悠,给其他人造成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

    照这个行进的势头,“白虎”不日会到横滨附近吧。

    无意识地到处毁坏建筑和河道,还有伤人的可能,这个委托最后大概率会落到侦探社头上。

    为委托奔走的,应该会是社内最勤勤恳恳的调查员,国木田。

    正确答案,一如往常瞬间在他脑内浮现。

    乱步按灭感应到他的手,自动亮起的智能手机屏幕。

    无趣,麻烦。

    找人或者找什么东西的委托,最无聊了。

    要到处走,超级容易累的,腿脚一下子就会酸,那就要人背了。

    知里子刚刚用到的腕力增强手套,是一个食之无味的鸡肋,只能抱他一下子。

    比他的腿脚出现酸痛感,还要快。

    太快了!

    从开始到结束,勉勉强强够他大口大口咀嚼,咽下一块慕斯蛋糕。

    还来不及细细品尝,回味蛋糕和知里子的甜味。从她身上和柔软的发丝间传来淡淡的味道,不是沐浴液、洗发水和洗涤剂的气味,也不是浸染上慕斯蛋糕和玫瑰香气,或是某种香水和化妆品叠加了,就是她独有的。

    他只在知里子身上闻到过,一种充满安心感,却又让他紧张到心脏加速的气息。

    不,不是紧张。

    他一点都不紧张。

    真的一点都不。

    只是因为挨近她而已。

    他拥住她的脖颈,下颌轻轻抵在高处,稍稍望下去。

    知里子柔顺的碎发自然散落,摸起来很舒服,比毛绒绒的自然卷好一万倍,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有比自然卷更好的宝物。她微微露出的后颈和若隐若现的曲线,如雪白的气泡,砰地翻涌上来。密密地,源源不断地,仿佛永无止境地,将他结结实实地淹没了。

    所以,自然而然会生理性心动过速的吧。

    这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乱步瞅知里子,她思考着。

    粉红色的腕力增强手套挂在一侧的椅背上。

    使用那个,在十二个小时后会产生延迟性肌肉酸痛。以知里子锻炼的频率,至少要一周,手臂的酸痛感才会彻底消退。

    乱步对酸痛感最熟悉不过了。他最讨厌腿脚酸痛的感觉,给他只想懈怠、不想工作的疲惫感。

    知里子如他所愿,抱了他一下子,做了他最喜欢、会开心的事情,要支付的代价却是他最讨厌、会生气的酸痛感。她在答应前,肯定先想到了这么做的后果,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呼——果然他怎么样都能够被允许!

    他是叫人乖乖听话的名侦探!

    话说,白虎属于猫科动物,但不在社长喜爱的范畴。

    唔,毛绒绒这一点,知里子可能会想要摸一摸白虎状态下软乎乎的脑袋、耳朵、脊背和尾巴。

    不要!

    这不是他所期待的事件。

    为什么九州地区还不快点发生一件足够有趣,不,比较有趣,总之只要有一点有趣就好了的事件,他想要和知里子两个人边吃边玩顺便解决事件的出行,丢下并不想做的工作和一堆麻烦的人,毫无顾虑地,吃得爽快,玩得痛快。

    他在侦探社,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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