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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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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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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涤非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甭耍宝了您,整个游戏厅没有第二个比你还菜的!亏我还一直以为你丫十项全能呢……起来起来,让位置,换我来!”

    “不!”叶歧路也被自己气个半死,“我他妈从小到大玩这个就没赢过一次!我他妈就不服了!这把我肯定赢!你看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涤非笑着笑着突然“哎呦”了一声,捂了一下脑袋,“哈哈哈哈,笑得我头都痛了,哈哈哈哈……”

    叶歧路嘴里念念有词:“我他妈就不信邪了——”

    话音还未落,“boom——”

    game over

    涤非立刻停了笑声,和叶歧路同时被按下了暂停键。

    过了几秒钟,涤非爆笑如雷,抱着头都要跳脚了。

    要不要这么菜!!!

    叶歧路呆坐在原位,一脸生无可恋。

    天生没有游戏细胞的人,玩什么游戏都是一个输字……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了一个男生的声音,“叶歧路?哪个是叶歧路?”

    涤非的笑声戛然而止,下一秒就抿起了嘴角。

    叶歧路回过头,玩游戏的那口气还没咽下去,“我是!干嘛?!”

    一把吉他递到了他的面前。

    “听北哥说你是天才?”那个人继续说,“弹!”

    嘭嘭嘭咚咚咚——

    呛——

    是鼓的声音!

    几秒钟之后,吉他、贝斯、键盘的声音拔地而起。

    只是听了个前奏,叶歧路轻轻皱了下眉。

    偌大的舞台上空空如也。

    乐队在哪里?

    难道没有乐队,只是伴奏?

    那年代的乐队数量本身就少,高水平的更少,而且无一例外的统统藏匿于地下——所谓地下,顾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timeo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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