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前三天,林尔仍旧每天气定神闲地看半天书,但他已经有两三天没见着庄启严了,估计正忙着呢。
秦臻一大早从庄宅回来,带来了之前和庄琳一起定制的出席婚礼的礼服,拉着庄点在他面前试了一下。
林尔看见那身衣服,一看便知道用的都是上好的绸子,也很贴合秦臻的身材,很简约典雅,很应婚礼的基调。
秦臻这么一试,让林尔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婚服好像还没有消息,难道不用婚礼前试一下是不是合身吗?
“我的婚服好像还没做好。”林尔对秦臻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秦臻笑笑,安慰着他,说道:“别着急,你的衣服不用试,做好了就一定是完美的。”
“这么厉害?”那位设计师难道连自己变胖变瘦都知道吗?林尔指指自己的肚子,说道:“可是我的肚子,都有点冒尖儿了。”
秦臻被他“冒尖”的说法给逗笑了,解释道:“就是因为这样,衣服才要在后面做呀,难道你没发现上次没有量你的腰围吗?”
“好像是这样,我明白了。”林尔懂了,为了让衣服达到最合身的状态,腰围到最后才量,估计今明两天就有人找他量腰围了。
林尔与庄启严婚前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婚礼前一天,他带着庄点来香山走了一圈,然后吩咐了他一些事情。林尔搬了个藤椅坐在院子里晒夕阳,静静地看着庄启严忙碌的身影。
庄启严临走前,对他摆了一下手,背对着夕阳,看不清脸上具体的神色,朦胧的日光中,林尔只听见一句“好好休息。”除此之外便无他话语。
秦臻在庄启严离开后不久也离开了,和林尔坐着一起吃了晚饭,不停地碎碎念着:“今天晚上你要一个人在这里了,不过明天早上我们又能见面了。明天早上应该是庄点过来接你,你不要太紧张啊,没事的,明天就是给家里人露个面,外人不知道你的样子。”
“嗯,放心吧。”林尔忽然有些感动,他能感觉得到秦臻对他的真心,如果他能早些遇见秦臻,他们两个一定早就成为最好的朋友。但是,如果不是庄启严,他可能一辈子都和秦臻这种社会阶层的大小姐有交集。秦臻也打破了他对富商之家的小姐的固有印象,秦臻平时完全没有架子,穿的衣服也很少有名牌的logo,但林尔知道,秦臻的每一件物品质感都很好,完全私人定制着一切。所幸,秦臻的性格真的很好,很容易相处。
晚上林尔睡前收到了秦臻的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庄点抱着Bonnie和奶豆,庄点特地给两只猫咪也穿上新衣服,Bonnie还是超重的一团,奶豆也大了好多,花色也越来越明显,肚皮上的肉也多了。Bonnie瞪着蓝亮亮的眼睛靠在庄点的怀里,毛绒绒的腿边躺着闭眼休息的奶豆,奶豆的脖子上系了领结,看起来像窒息了一样,滑稽得很。
林尔掩不住笑意发了一条消息过去:“两只猫咪是明天的伴郎吗?”
“没错!”秦臻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林尔调好了明早上的闹钟,阖眼前又看了一眼两只小猫咪,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这一夜林尔睡得异常深沉,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的时候林尔还恍惚了一下,感觉怎么一眨眼就第二天早晨了呢?
林尔很想赖床再睡半个小时,但事实他不得不起床,简单梳洗后给自己做了个煎蛋,还没吃上两口就听到外面的车喇叭声,应该是庄点来了。
庄点进来的时候,林尔正在水槽洗碗,庄点看他一点儿都不着急的样子,赶紧拉着他去换了衣服。
“快,待会儿到了宅子还要换婚服,婚服昨晚上才送过来。”庄点催促着,林尔只得先去换了身能出门的衣服。
坐上车,庄点哼着小曲儿将林尔带出了香山别墅。林尔扒着车窗,看见门前那抹月季红越来越远,他从来没想过,他会在这么个平淡无奇的早晨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直到眼睛越看越模糊,温热的泪水涌出眼眶、滴落于指尖、烙烫在心头,将过去几个月的记忆一点点清晰无比地镌刻在心里,包括那只还在水槽里,只洗了一半的碗。
庄家的宅子似乎和往常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可直到林尔和庄点踏进主宅,林尔才似乎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庄启严从楼上缓缓走下来,绅士地伸出一只手,邀林尔上楼。林尔主动将手递给他,看他婚服已经换了一半,外套还没穿上,可还是这么完美。
“庄叔叔他们呢?”林尔问跟着身后的庄点。
庄点看起来有些不太愿意回答,瞧了眼庄启严,庄启严答道:“茗竹轩的叔叔回来了,他们先去见叔叔,一会一起去婚礼现场。”
但一上楼,除了化妆师造型师和保镖一些人,秦臻也在那儿,秦臻看到人来了,将林尔带进一间屋子,边走边说:“理论上应该找个专门的地方做准备的,可我哥害怕在太公众的地方比较危险,就只能在家了。”
林尔点点头,今天婚礼现场四周应该是聚集了很多媒体的,他能想象得到。
将近九点的时候,许之铮来了,许之铮一来和庄启严林尔打了个招呼,就把庄点给带走了。庄点一脸抱歉地说道:“林尔,对不起,你的婚礼我,我可能参加不了。”
“嗯?”林尔有些不明所以。
秦臻说:“没事,你和许大哥去吧。”然后又对林尔说道:“庄点有他自己的理由,你以后会明白的。”
“哦,好。”
庄启严拍了拍许之铮的肩,和他说了几句话,然后难得地也拍了拍庄点的头,目送着他们两个走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