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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性难驯的他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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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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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就认出来对方是谁,如果陆裴京在的话就知道,他就是陆家的当家人陆正航。

    出了傅家大门,坐车离开的王炳心绪难平的想着书房里见到的年轻男人。

    熟悉的感觉却让他总也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那种讨厌和生命被威胁的警觉让他没办法忽视。

    之所以讨厌,是因为这个人让他想起了多年前,他碰到的一个硬茬,硬的让第一次含着金汤匙出声的他,尝到头破血流的滋味,为此还付出了一生中最沉痛的代价,他的腿废了,成了个瘸子。

    要不是他还有点脑子,智商比废物弟弟要高,早就被人取代了,他用尽手段稳固了自己的地位。

    而王智说是他弟弟,其实也不是一个妈生的,王炳愿意为他主持公道不过是因为有这个废物在,更能体现他在王家的地位。

    不是什么私生子都能进门,在豪门养大就有能力享福。那也得看命的。

    车行到山下时,进入市区,路边的灯光明亮刺眼,王炳下意识闭眼,电光火石间忽然想起傅老爷子的话:“阿京。”

    经?哪个经?

    陆裴京?

    王炳面目可恶又震惊的睁开眼,那个人,会不会是陆裴京?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入V双更,虽然双更但是字数都是粗长的哈~

    下篇写这个:《粉头首富爱我不是两三年》

    文案:

    书妤有个粉了她很多年的死忠粉头。

    霸屏、有钱、从不缺席、风雨无阻、撵不走的狗那种。

    后来听说这个粉头痴迷她痴迷的病了,

    和家里人说一定要娶她,

    经人牵桥搭线,终于敲开了书家联姻的大门。

    很快书妤就知道为什么对方家里

    一定要达成他所愿了。

    据说粉头因为她当年拒绝他的“橄榄枝”,

    心里都有阴影了,

    因此脑子稍微出了点问题:

    神色阴郁的英俊男人穿着一身不合年纪的高中校服,

    单间背着书包从楼梯上下来,

    身后跟着几个同样打扮的男孩子,街霸似的围住了她。

    陈斐然:“书妤?你怎么在这里。”

    书妤:“?”

    陈斐然神情不悦:“你应该在菜市场卖菜,等我过来收租,

    你都这么穷了,还不卖菜养活自己怎么行。”

    书妤:“???”

    陈斐然:“当然,要是你不想卖菜了,不如跟我谈恋爱,我养你啊。”得意。

    书妤:……我还是卖菜吧。

    时隔多年,依然抓心挠肺想要得到你。

    双处1v1/初恋

    自以为菜摊收租小王子/有病首富

    无奈配合扮演卖菜高中小妹妹/流量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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