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这边不是,这边由于体制的原因整个节目组不是庞大是臃肿,很多人挂着职位但并不做事,这是李美善觉得自己被冒犯了的主要原因。李美善地位在韩国有用在这里没用,再好的作家也就是个作家,有些连总导演的面子都甩更别说泡菜国来的一个小作家。这种情况在韩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再这里却很普遍。
李美善使唤不动人,中方给李美善配的负责照顾她的编导自己还有一个助理,能做什么事。总导演说是让小朋友去学习的,温庭筠看着那人像是来当大爷的。更让人觉得荒唐的是,节目组配的翻译是朝鲜族出身的在校大学生,都不是这个行当的过来打暑期工,他们可能是认为朝鲜族就能当翻译了,不是啊!真不是!会讲两国语言不代表就懂行到能成为翻译了,不一样的,明星访谈能这么做是因为一切口语化,没什么复杂的词,工作中不一样啊!
这种给了几千万美金却把钱往水里丢的行为让温庭筠无话可说,她也没资格去管辖别人的团队要怎么样做事,直接把李莉娜也叫过来,让她跟他们谈‘卖人’。明码标价,每个人的工资比在韩国时上浮百分之五十,跨国补助,他们会拿着这个工资标准去找愿意来的人。中方可以压价,但是压价压的没人过来,他们就不管了。
中方觉得李莉娜是把人当傻子,这笔钱他们早就算在合约里了,突然又加算怎么回事,虽然不是什么大钱吧,几千万都给了,可不能这么做事,一点脸都不要了!
李莉娜就跟他们扯皮,合约确实是写了人员配置没错,可他们按照合约给了啊,李美善不是来了么,可他们现在想要的是合约之外的人,那当然压另付钱了。
这件事的结果是温庭筠带李美善回国,李莉娜落后两天带着新合约回去。
时隔一个月后,‘Once Upon a Time’在韩国多了一个子公司,在中国多了一个分公司。
韩国的子公司是帮助韩方和中方对接项目,作为圈内卖出最高价的制作方,名头还是很响亮的。李莉娜也是被中方开始大面积抢购业内版权的事情给诱惑了,认为这是块大饼,要是能咬下一口绝对够他们吃几年的。之所以是子公司不是在总公司多一个部门,是因为公司业务不想干,温庭筠对这件事明显也有些排斥,总有种骗钱还是骗同胞钱的感觉,心理上过不去,那就干脆弄个子公司好了。
子公司的业务温庭筠完全不插手,她本来也对商业谈判不太懂,只让李莉娜去操作。中国的那个分公司也是一样的,全权由李莉娜接手,这家公司的存在是为了照顾公司的‘务工’人员。中国工作签证卡的很严,电视台又不想对这件事伸手怕造成什么政策上的问题,韩方就只能拿旅游签证过去,可旅游很麻烦,要是出现严查就是非法务工直接遣返。
有一个公司可以协助办理签证和工作,本来这公司真的只是为了照顾‘Once Upon a Time’在中国的工作人员,结果因为他们开的早,‘Once Upon a Time’又是业内知名的制作公司。随着中韩两国跨过打工的人变多,公司从只照顾‘Once Upon a Time’的人到后来成了个‘综艺界在中务工人员大本营’,居然赚的还不少,温庭筠也是没想到。
不过世上的事情,本来就是诸多预料之外组成的,有些意料之中真正发生的时候,反倒让人无措。
因为......发生的太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