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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亦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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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5)(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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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调转直刺向他。然而方征手腕也跟着调转,贴着剑柄,不但没有被制住,反而借力握住了剑柄的下端。

    子锋和方征同时握住剑柄时,方征骤然感觉到沛然相反的力道,并没有硬抗,而是骤然选择撤力,只虚握住。子锋感觉不到另一股相抗的力道,也飞快撤力避免被带倒。可是方征瞅准了这个时机,虚握住的掌心又猛地发力拉扯,子锋一时力未继,竟然让剑柄滑出手心,眼看就要被方征抢去。

    子锋脸色一变,手臂猛然一拧,硬生生把剑柄从中截住,他之前未尽全力,在那一下才不由自主地全力一扯。

    方征这回是真的立刻撤手,那力道强到足以把剑连人拖走,要是硬碰,他的胳膊都得被拉断。

    然而在子锋的原定计划中,根本没有打算用全力。他眼中划过一抹警惕,很快遮掩过去。

    方征能拆出探到子锋底线的这几招,是因为方征早就做好了被刁难的准备。

    任何人都不可能轻易把自己的武器给别人。

    “不想借就直说。”方征故意装作不懂,抱怨子锋,“吓死我了。”

    子锋沉吟后却说出了真正让方征惊讶的一句话。

    “我刚才只是在试试你有没有能力用剑。给你了。”

    子锋说罢上前两步,把剑尖杵在泥土里立住,又默然后退,让剑立在他和方征中间。

    方征心中警铃大作,然而直到他真的半信半疑上前拔.出那把剑,都没有再出什么状况。

    真的给他用?方征惊讶:“等结束了就还给你。”

    说得好听,他才不会还。拐到一把剑护身,逃跑更方便了。

    方征敏锐地感到,子锋似乎对他很纵容?是源于那天在小河边,自己提醒了他小金蛇的事情?还帮他包扎?

    无论缘由,既然知道这一点,方征就要好好利用。

    子锋并不多说,眼神却愈发捉摸不透。但方征骗到武器后,还没来得及进一步打探消息,子锋就走到公社中间的广场上,已经回来了不少女人,她们手里拿着骨叉或者石斧。

    “部落共有一百三十个女人,现在太阳已经到头顶,回来的却只有九十六个。”

    子锋一边说着,话语中酝酿着某种冷酷意味,他转头去拿了那把巨大的钺,在广场外侧的泥土上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

    又过了一会儿,迟到的女人们也陆陆续续赶来了。子锋让她们统统站到线外面去。

    迟到的女人们多半是缝衣做饭工种的女人,平时没有制作自己的武器,匆忙去找,有的人找了些小骨叉和木棍,有人空着手。

    “我说了,找武器、按时回来。有些人只做到一件事,有些人都没有做到。”子锋眼中放出狼一样的狠戾。

    “北方的王,在高山上召开首领集会,有人迟到了。北方的王就杀了他,把他的尸体分块!”子锋举起大钺,对划痕外的三十四个女人说,“你们都迟到了。有人找了武器,有人没找武器。现在,有武器的人把没有武器的人杀死,我就不会把你们分块。”

    方征那一刻心中剧震:果然没错,这家伙,只是装得像个人,根本就是个专司杀伐的战争兵器。本质和原始奴隶社会的凶残剥削者,并没有区别。

    场地上死一般地沉寂,没有人动弹,她们都吓傻了,就算听懂了子锋的话,也觉得不可能。

    她们都没有动弹。

    只有方征在听完后立刻凛然警惕,且在下一瞬间,子锋举起大钺朝着划痕线外最近的一个女人捅去时,被方征猛然用剑隔住了。

    大钺和铜剑相交,发出“当”声脆响。

    方征一生中经历过不少生死之际,但鲜有此刻一般,笃定感受到“一句定生死”。

    子锋在立威,刚才那一下方征要是不挡,对方真的会杀人。无论是不听话的,或是阻挠的,都是对权威的挑战。没有立刻杀方征已是纵容的极限。但方征必须找到合适的理由,不能妨碍子锋立威的本意。

    方征脑中飞速旋转,“滥杀无辜是错的”之类的道德观,在这个时代不但完全不适用,甚至会起反效果。刚才子锋已经用先王事例说得很清楚,至高权的伟大君王都这样做,在他们的世界观里不但没有错,甚至是鼓励效仿的。

    那个北方的王,方征恰巧知道是谁,他叫做夏禹。

    《国语·鲁语下》载:“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

    大禹在会稽山召见部落首领,防风氏来晚了,大禹就把他杀了分尸。

    刚才子锋讲这个故事时,方征就知道了。

    防风氏并没有罪大恶极的记载,《国语》中这个例子的上下文,只是在举例说明“古代神祇骨头能有多大”,作为单纯的叙述,毫无评判。

    大禹是个伟大的君主,《国语》里的一条孤证记载并不能否定他的功绩,重点也不是控诉他,但毕竟留下一笔语焉不详会被发散的记载。

    或许是因为天威不容冒犯,或许是来迟了有很糟糕影响,或许是防风氏犯了什么其他错找个由头除掉……不管怎么说,方征要说服子锋改变想法,只有从先王做法的根源错误入手。

    那不是大禹的错,是远古社会没有形成规范的错。

    方征抓住命悬一线的时机,为所有人争取活路说了一句话,“北方的王,不教而诛,不对。”

    在原始社会,文明发展早期,并不事先公布犯错的处置,而等到有人犯了错,才说出处置方法。这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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