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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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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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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墨第一次发觉,原来美是分很多种的。这样淡雅素净的美,比起浓烈张扬的美,更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他勾唇无声笑了笑,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叶玫回头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这件了。”

    叶玫面露犹豫:“……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我不是太适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凯风跳过来道:“怎么不适合?明天你就穿着去上课,保准艳惊四座,从此坐实电信之花的名号。”

    秦墨勾起一边嘴角,没再说话,直接去拿卡结账。

    晚上回到宿舍,洗过澡后,叶玫想了想,又拿出新买的裙子和高跟鞋换上,站在门后的穿衣镜去照。

    萧雨从阳台进来,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叶玫点头。

    萧雨走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满脸都是惊艳:“太好看了!你自己去买的?这么会挑?”

    叶玫不置可否得嗯了声。

    萧雨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只没用过的口红,凑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画了两下:“这样就更完美了。”

    叶玫皮肤白唇色淡,这是她总给人长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画上一点口红,还真是点睛之笔。

    镜子里的人,仿佛变了个样。

    漂亮。

    虽然不至于惊艳,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很陌生,却又好像有点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几号前女友,此时镜子里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么?

    她忽然就有点兴趣缺缺。

    原来他喜欢的终究还是这样的美色。

    而她再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为佼佼者。

    更没兴趣成为其中一个。

    她找来纸巾将口红擦掉,脱下裙子和高跟鞋,塞进了柜子底下。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不是双标?因为她也算是对秦狗一见钟情。但她真不是光看皮囊的,而是皮囊下代表的一些东西。

    要真看脸,人家还有个比秦狗帅的竹马呢(竹马:我就是打酱油的哈)

    这篇算是男女主并肩奋斗势均力敌搞事业的言情文(女主可能还稍稍压狗子一头

    秦狗严肃脸:并没有!!(赌上我直男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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