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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反派发掘系统[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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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天道可由人14(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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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了它,两者唇亡齿寒。至于穹顶柱中关于天命妖王的预言,那是天神注入的,你该明白吧,什么叫预言,就是谎话,用来骗小鹏鸟卖命的幌子罢了。”

    “是么?”

    卖命的幌子。

    说得多轻松,多么“众人皆醉我独醒”。可惜江晏信了这幌子,也已经为之卖命了。

    宋彩不由收紧了手臂,心口疼得无以复加。

    “你们母子俩,谁又比谁强在哪里?他身为天神,本不该有所偏爱,却生了一颗凡人之心,注定有所偏爱。你身为圣母,本不该嫉妒嗜杀,却因为接受不了儿子的偏爱造下数不清的杀孽!你们一场闹剧,害得整个天下抖了三抖,数以万计的生灵死于一旦,很好玩吗?很好玩吗!”

    圣母板了脸:“你可以这样议论天神?谁给你的胆子?”

    宋彩大笑:“给不给我胆子我也议论了,你有本事就杀了我,我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僵持了一会儿,圣母遽然换上一张笑脸:“行吧,你年纪小,我不跟你计较。刚才不是聊得正开心嘛,继续说,你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问我。”

    宋彩倒真有个问题,也不同她客气:“大泽宫里是不是还有你的内奸?”

    “内奸?”圣母噗嗤一笑,“没有,哪有什么内奸啊。”

    “那你是怎么拿到蛟王血的?这具身体又不是漏斗,血液进来了,消化了,还能再转移到你的手里?”

    “这个啊,是‘一劈两半’的药壳的功劳,那东西能吸血。好啦,说完了半妖该说灵兽了,接着说,我听着挺有意思。”

    宋彩愠恼:“我不是天桥底下说书的。”

    圣母眼神一转:“好吧,要不然我去天桥底下找几个说书的?”

    她语带威胁,宋彩只好梳理了一番。

    “对付灵兽你采用了同样的手法。他们一族和你在冰火炼狱朝夕相对了几千年,你早就对他们施过咒,只可惜早些年你的元魂受到了重创,汲取不了他们的灵力,符文就一直蛰伏着,你也一直被镇压着。后来你的元魂恢复了,又找到了眦昌这么一个吃里扒外的同伙,就开始在迷巢窟下面培植势力——那些血藤。”

    “前几天你操控血藤去过曜炀宫的练兵场,在结界外面制造了动静,引得一个灵兽出去查看,趁机偷走了他的血,对灵兽一族设咒增强了符文的效力。你怕我们及时发现,在咒法没成之前断绝他和族群之间的血脉联系,就消除了他的记忆,等到咒法成了,他发现自己的力量开始消失的时候再去禀报就已经晚了。”

    圣母应和:“是啊,灵兽原本来自于四海八荒,血脉联系也不算强,但好在我已吸收了半妖的全部力量,以长补短,勉强成功了。你说的大部分都是对的,但有一点需要更正。”

    “哪一点?”

    “他们身上的符文并非由我所设。”

    符文乃是天神的手笔。

    他当年封印圣母时用的即是三族之力。那也是一种咒术,把圣母的力量分散于几十万员身上,必然会在每一员的身上都留下符文,就算其中的某一员死了,通过血脉传承也能发挥同样的作用。

    圣母说:“我的身上也留下了符文,你见过的,每一个符文都代表了三族中一员的力量,所以好多好多啊,数也数不清。”

    宋彩道:“三族之力阴阳相斥,又水火互融。当他们歃血为盟的时候,存在于你身体中的这股斥力才算真正消失,你拿回去的力量才能被消化掉,将它们融合为一,化为己用。是吗?”

    圣母露出欣赏神色:“对,一点不错。歃血为盟的主意是不是你提的?我都说了吧,多亏有你,不然我的计划不能如此顺利。”

    宋彩脸色微僵:“我还有事不明白。我是人类,不在三族之中,为什么会有和江胁一模一样的额印?”

    圣母:“那个不必太在意,那是我用咒术操控过的痕迹。施予江胁是为了防止他阴我,施予你,纯粹是为了保护你,防止你太没用,早早把自己给作死。”

    宋彩若有所思:“原来如此,这么说,这其实是你赠予我的力量。”

    好一会儿,两人没再说话。宋彩的思绪不知飘到了哪儿,摸了摸怀里人冰凉的脸,不经意摸到了攀爬上来的几片绒羽,表情竟有些奇异的释然。

    圣母叹着气:“易灵体,小鹏鸟的死对你打击很大啊。想开些吧,就算我不利用你,你们也不会有好结果的,人妖殊途,三岁小孩都知道。还有啊,你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到重点,我等着听你说咒术跟牛舌草有什么关系呢。”

    宋彩回了神,说道:“牛舌草的传说是假的,那是你编造出来吓唬人的,目的就是防止人们肆意挖采,断了你的根。”

    “本来我想过,既然我这具身体是由你当年的残枝塑成的,那你对半妖和灵兽设咒时是不是用了我的血液?结果不是。因为一截残枝是没有血液的,我的血跟血藤里的血差不多,是不值钱的廉价血,廉价血容易得,怎么能用在那么要紧的咒术中?你用的血必须十分宝贵,宝贵到没人能想得到它会被保存于牛舌草这种平凡的植物中,还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

    圣母微微讶异:“你怎么想到的?”

    “那还是多亏了你的提醒。你说我很特别,叫我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到我时的表情,几乎每个人都是惊异的。我以为是我身份特殊,才叫他们在潜意识里觉得特别,其实不然。一个人在初次见面时留给别人的印象无非来自于外貌,除了长相就是穿衣打扮,而我穿着鲜艳的红衣,的确十分少见,十分特别,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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