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叔点了点头,“非常喜欢,我会记上一辈子的。”
结果讨厌的只是餐桌对面的人而已!换成易叔就毫不犹豫地真香了!
晚餐作战已经在失败的边缘,易归只能做出最后的挣扎,“姑且问一句,你觉得这餐厅如何?”
“自己走有点吓记人,但围观别人被吓得瑟瑟发抖还挺爽的。”——小少爷虽然不敢一个人看恐怖片,但非常喜欢看主播被恐怖游戏吓得嗷嗷直叫的直播录屏。
好吧,情人节任务宣告失败,他不止没让好感度归零,甚至多了个遮掩马甲的麻烦支线,血亏。
硬核玩家给小少爷装了碗米饭,内心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声,明明计划很完美,为什么执行结果总是不尽人意,这小子是上天派来克他的魔鬼吧?
话是这么说,其实在没有意愿推开秦阮的时候易归就已经明白了,赶走家里小野猫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狠狠弄疼它,害怕被伤害的小动物自然就会离他远远的。
但是,下不去手……不止没法伤害,甚至想把这只猫洗香香洗白白每天都喂得饱饱的。
经验总结:攻略没问题,是执行的人菜得抠脚,不止打不出输出还反给敌人加血。
没办法,他从小就是那种会把喜欢的手办完美保存十年都不弄坏一个角的人。而且,这么多年从没有对一款游戏粉转黑,就连对食物的口味也和年轻时候一模一样,丝毫未改。
如果说世上还有易归不擅长的事,大概就是变心和伤害喜欢的人了,他过去可没想到这居然会是无可救药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