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第一眼就辨认出了枕边人,和别有用心多年的家伙。
都说女人第六感堪比探测仪,男人对于情敌的预感也不差。
十几年前初见,在欧宁面前咄咄逼人的乔煜还锋芒过份,没半点后来沉稳谦和的君子范。对欧宁也没半点暧昧招惹,只有长辈似的严厉威吓。
奇怪的是,路盛他那时就下意识忌惮。
三年前,乔煜打着帮故人照顾小辈的旗号,利索把欧宁带去万里之外,却平辈相称。说是学校里不方便,不让叫叔叔也不让叫老师,那时候他下意识就有了觊觎之心了吧。
摸出打火机咔咔咔,火苗腾起又灭好久,路盛却到底没掏出烟。火光里到能心平气和评价一番正谈笑风生的男女。
说实话,那两个人真的相配,起码,学识上一定匹配到什么都能说到一块去,他这后天硬补上去的怎么也不够。
曾经,他拼命奋斗原因之一,就是想让老婆过好日子,被人瞧的起,不用当面背后指指点点,说大博士眼瞎找个混混卖酒的做男朋友。他还要挣很多很多钱,让欧宁可以做象十七岁以前,被父母捧在手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无忧小公主。
如今想想,真如哲人所说,物质是人最需要的生存条件,也是人生活里最低级的配备。
情绪低落只在瞬息,真男人不怕任何战斗与敌人。情场与情敌一样。
路盛咔的合上火机,斗志昂扬转身下楼。
作者:盛哥,醋坛子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