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巫欢照常下班回家。
前几天与朗叔说好,今天要在家里请他吃饭。
原本朗叔是要跟巫欢一起从咖啡店过来的。但他临时接了个电话,只说是有些事,要晚点才能来。
正好,巫欢可以趁机去买菜做饭,省的朗叔说着是来做客,又非要下手帮忙。
农贸市场是一溜摆开的摊位,吆喝声和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拉面刀削面手擀面咯!”
“来来来瞧一瞧看一看,新鲜的大白萝卜啊!”
“……哎吆喂,就这么几毛钱!”
“……”
鱼腥味和地上的烂菜叶掺杂在一起的味道一点都不好闻。大多数人只是习惯了而已。
巫欢边走边扫视着哪家的蔬菜新鲜。
觉察到前面有人时,她已经来不及躲避,只能尽量停住脚步,减少碰撞的力道。
砰的一声,两人还是撞上了。
“卧槽你咧个不长眼的!”
道歉的话还没能吐出,就又被巫欢咽了回去。她的眼眸浮现一丝冷然,看着对面的人微微抿嘴。
有些人,你若是退让一步,他就会以为你永远软弱可欺。
“你她妈的……巫欢!”那人谩骂的话说了一半,看清巫欢的瞬间显得惊讶无比。
“你认识我?”
这人看着瘦小,尖嘴猴腮的,显然是一副好惹事的不善面相。巫欢记忆一向很好,却想不出与这人有什么过节或交集。
那人急忙摇摇头。
“没有没有!我不是故意的,我现在就走了!现在就走了。”瘦小男人僵硬的提起脸颊,笑容带着一丝谄媚。
巫欢不留痕迹的皱了皱眉。
“站住!”
瘦小男的笑容一僵,迈出的脚步尴尬的顿住。
在吵闹的菜场下,两人的对话并没有多少人听见。但仍旧有藏不住的好奇眼光,像是针芒般刺过来。
他这么一转身,巫欢清楚的看见他手臂上的大片凸起的纹路,那是被烫伤后留下的疤痕。
“是你啊,小峰哥。”巫欢的唇角自然的上扬。
那胳膊上的烫伤,还是巫欢造成的。
在她八岁那年,妈妈病逝,父亲另结新欢,对方是赫赫有名的大家小姐,家世显贵,自然不会接受像巫欢这样的存在。
所以,她就被留下了。
她被留在原地,原本陪伴在身边的身影全都消失不见,没有一束光线照亮四周的黑雾,只留下分崩离析的记忆碎片。
父亲没有夺走该属于她的任何东西,甚至为她的生活做好了精细的打算。但巫欢看到的,是他无情的把过去的一切抛弃,孤身一人洒脱离开。
去世的妈妈是过去。
他们共同拥有的房子和回忆是过去。
巫欢也是。
有房子,有钱,倒是不至于饿死冻死。可是最能击垮人的从来都不是物质上的东西。
突如其来的家庭巨变,让她大受打击。可是生活却等不及小小的她去慢慢适应,在这种老街区,根本不乏以欺负老弱病残为乐的小混混和熊孩子。
这位小峰哥就是其中一位。
在她出门时带领一群熊孩子恶作剧,在背后朝她扔石头和虫子,嘲讽她“活该被抛弃”,吓唬她被会坏人抓走吃掉,醉酒后疯狂的敲击她家的大门,差点破门而入。
可以说,巫欢如今的心理素质都是那个时候锻炼出来的。
直到现在,偶然碰上那些已经长大的熊孩子,还会调侃她几句,说你看我小时候帮你克服了怕虫子的毛病,我那个时候的嘲讽其实是为了激励你走出悲伤。
自以为是,或是给曾经的行为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
“好多年不见了。”巫欢勾嘴,“小峰哥变化挺大,我一时都没认出来。”
小峰脸色一变,强撑着干笑道:“呵呵呵,是很久不见了。”
“我们也算老朋友了吧。”巫欢缓缓道,假装看不见他迫不及待想要离开的样子,“小峰哥怎么见到我就要走?”
小峰一咬牙,脸色难看道:
“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你也找人教训过我了。这些年我也没招惹你,没必要抓住我不放吧。”
他一脸泄气,双手却虚虚握拳,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巫欢那年才九岁,拎着热水瓶都显得费劲,却那样毫不留情的砸在他身上,滚烫的开水顺着他的胳膊往下流淌,白色的蒸汽腾腾的上升。
隔着雾气,巫欢一向如母亲那般温和清澈的眼眸,染上一丝暗色。
但小峰没有发觉。他一边疼痛的跳脚嚎叫,一边怒吼着要把烧滚的油灌进她的喉咙里。
小巫欢没觉得他在开玩笑。
她有心反抗,却被年龄和心志困在恐惧之中。她在家里好多天不敢出门,但从此以后,再也没碰到过小峰。
联想起他的话,大概是被人教训了。像他这样的人,欺软怕硬,没有自知之明,也不知得罪过多少人。
只是不知他为何会误会是巫欢找人动的手。
……
桌面上摆着四菜一汤,热气顺着碗壁往上飘起。
她和朗叔都喜欢简单的南方菜,荤素搭配,裹挟着香甜可口的白米饭。
“你看看你……怎么会被人抢劫呢,出门在外也不知道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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