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若是在江煜清醒的时候逃跑,可不一准得被抓回来……
只是区区几个红薯,对于见惯了杀伐的重康而言,只是易如反掌的小事,不消片刻便带着一兜红薯赶了回来。
重安感觉自己坐着的树枝微微一颤,一睁眼,重康竟然先来寻他了。
他瞥他一眼,凉凉地道,“你去帮她啊,来找我作甚。”
重康抿了抿唇,“她毕竟是楼主的夫人,帮些忙是理应的。”
重安合上眼,心道,我说的哪里是夫人,用鼻子嗤了口气,“那你去吧。”
重康想不通自己是哪里做得不对,“是不是我刚才没给你……没给你在王妃面前动手的机会?是我疏忽的,我们是一起来……”
“重康!”重安瞪他,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瞧见重康那样对宛儿嘘寒问暖,心中竟觉得有些不适,又念他平时猜自己的心思一猜一个准,这会儿竟然曲解自己,只觉得怒火中烧,“露脸的机会?我在你心中是这样的人?”
重康皱起眉来,“不是。”
“那你……”重安又想质问他,可话到嘴边,又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立场质问他为何要关切一个姑娘,想了又想,开口道,“帮夫人就是帮夫人,别老帮旁人。”
重安说完这句,便拎起重康那兜红薯飞身回了院里。
温初白十分惊讶,“这么快。”
重安面上带上一丝笑意,“我弟他总是这样雷厉风行。”
他正说着,重康也如一阵风般到了院里,两人并肩立着,倒真像是一对行走江湖,英姿飒爽的人间侠客。
温初白更是惊讶,“你们是兄弟?”
重康道,“我们是被老楼主分别带回来的,并无血缘关系。”
重安瞧他一眼,不满他这样快地撇清关系,便向前一步,接着道,“虽是如此,可我们自小一起长大,兄弟二人的感情十分深厚,说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他说这话时,眼睛微微地瞥向宛儿,似是宣告。
可他站的靠前,没看见自己身后的重康也注视着自己的背影,眼中似有万语千言。
最终,温初白的第一次出逃计划葬送在了一顿烤红薯中。
不过,一次的失败并不会打垮她。
第二日,温初白特地选了早晚当值交替之时出发,这一回她准备地齐全,不仅带上了包袱,还特意带上了防身的胡椒粉锦囊,于日出时分,打开了房门。
皇城,我来了!
她在心中给自己暗暗打气,刚迈出去一步……
忽听背后宛儿以从未使用过的大嗓门喊道,“快来人啊!夫人要跑了!”
温初白将背上包袱狠狠地砸到了地上。
江煜,你这个收买人心的王八蛋!
——在后来的七天里,她已经被执勤抓回来两次,被宛儿发现两次,被江煜抓回来十三次了。
次次出逃未果,温初白愁的成天苦着脸。
但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温初白总结了经验教训,自己次次出逃都是直奔皇城,以至于江煜把那个方向的执勤者加了不少,就连他自己也时不时地总在那个方向晃悠,那么她既然要跑,就绝对不能再往这个方向跑了。
不如……
她在偷来的地图上划了一道弧线。明天先往明花州方向走,穿进白翎鸟林,然后绕到玄木森,再从玄木森的对面穿出来,兜一个足够大的圈子,保准江煜抓不到。
她拿着地图,越想越觉得可行,“宛儿!叫人拿水沐浴!”
宛儿喜出望外,“夫人,咱今天不出逃了”
温初白一摆手,忽悠她道,“你夫人我跑累了!过三日再跑。”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宵节快乐,十二点再更一章(先立好flag免得一会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