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时曾经花费一年时间来了场随心所欲的旅行,世界各地都留下了他的脚印,就像在美味的东西吃过很多遍后也会腻烦一样,他现在已经完全对旅游提不起任何兴趣了。
——对于林深时而言,庄严神圣的自由女神像可能还不如一份刚从打印机里吐出来的合同具有吸引力。
但简鹿从来没出过国,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哪怕就是跟林深时在纽约街头喝杯咖啡,也是非常难得、不舍忘却的回忆。
这一次的纽约之行,从本质上来说,两个人的看法就不一样。
林深时将其看做是一次公事公办的出差,而简鹿却觉得它是一场蜜月旅行,在他眼里,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和林深时在一起更重要。
所以既然简鹿现在知道林深时不喜欢那些地方了,他就退而求其次,改口道:“那你想去哪里,你尽管提,我都陪你去。”
总之是下定决心要跟那个薄薄的笔记本争宠。
林深时先没回答,敲着键盘直到打完最后一个字,点击完确认发送之后才放下笔记本,漂亮纤长的手指交叠在一起,一边放松手部一边说:“出来太久了,最多再待四天,我们就必须要回去。那些人多的地方就不去了,我带你去一个农场。”
“农场?”
“呃……以前的朋友带我去过一次。”
那位朋友就算被关在老宅子里也消息灵通,在林深时刚下飞机就给他发了条求救的短信。
——简鹿那时候还试图偷看过。
林深时想了想,他当时回的是一条让泰勒乖乖待着的短信。
这一次可不像是之前那样闹着玩,泰勒天真较劲,在希特全方位的保护下单纯得像张白纸,林深时不希望让他被牵扯进来,去面临各种复杂危险的情况。
关在卡侬家族里,至少能保证这个傻大个的安全。
但简鹿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直觉告诉他这位林深时口中的朋友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他警惕道:“真的只是朋友?”
林深时有些头疼,简鹿简直就像条守着骨头的狗一样,见谁都想咬两口,最好笑的是,他想咬的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证实后,往往还都没咬错过。
林深时没回答,简鹿也不生气,做着鬼脸说:“又是那种想撬墙角的朋友吧?哼,他尽管来,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铜墙铁壁。别说墙角,就是一块砖,一个狗洞他都挖不动!”
“幼稚。”
“我这是自信,充满了对我们固若金汤的感情的自信!”
林深时懒得跟他贫嘴,这人就是越搭理就越来劲儿。他双腿一用力,直接从坐变成站姿,走到镜子旁边整理衣服边漫不经心的说:“去换衣服,等会儿出发。”
“得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