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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科举之赚钱,考试,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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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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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也很不好意思,拍拍肩膀安慰,

    “没事没事,巧克力我会做,只要糖解决了就好办,花不了多少时间,孩子嘛,不要着急,你让你媳妇养好身体准备着,该来就来了……”

    “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本事你别让珛哥儿跟你一起住私塾啊。”

    何向峰没好气捶了一拳头,但也没说不干事。

    林泽让他干的都是长远挖金山的事儿,现在做的越多,就证明以后越赚钱,趁着孩子没生之前好好努力,以后孩子出来就能过上好生活。

    两人简单收拾东西,就出发到了河边村这边。

    他们现在毫不客气的说是河边村村民的衣食父母都不为过,知道他们过来,里正特别收拾了干净的房间给他们住,拿出家里的好东西热情招待。

    林泽也不客气,顺势接受了招待,不然这村里他不借住也没法去找客栈。

    对热情的村民他也不讲架子,有人来找他聊天他都一一奉陪,虽然村民的话题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奉承话,以及田地里的事情。

    不过在林泽看来,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书本上的东西总归没有亲眼所见真实,而且考科举说不定也会考关于农耕的策论,现在有机会就跟着多学点也好。

    还有他是打算以后自己上任时大力开发规划这些临近河岸的土地,当然要更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如此在村里呆了三天,跟河边村民混熟了之后,期待已久的南洋商人船队终于在岸边出现。

    村民口中的南洋人实际林泽所熟悉的西方人,本来他猜测是西方人,想着自己会英语很信心满满,但不幸的是西方国家也分很多,这次路过的这群南洋商队里没有一个是说英语的。

    因此听着一群‘叽里咕噜’的语言,林泽只能表示很遗憾,他不是全才,而且还是理科生,这次遇到困难了。

    他顶多因为以前接触的外贸生意比较多,能够分辨出对方说的是什么语,会几个‘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不’之类基本见面常用词,其他一脸懵逼。

    亏在那些南洋商人还会一点大稷国语,至少不会连价格比划都没法说清楚。

    不过语言不通的坏处就是,有时候人家懵你你都不知道,仗着没法交流,愣是不能讲价钱。

    这可让林泽不爽了。

    如果是手段能力不济被人坑了他心甘情愿,但要是这样被花了冤枉钱,那就不甘心。再说他要的可可豆不是小数目,是非常大数量,且需要长期供应的。

    一斤东西多给一文钱,一百斤就是一百文,一千斤就是一千文,算下来损失不可估量!

    还有以后如果想跟南洋商人长期稳定的做外贸生意,语言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何向峰也皱起眉头,“林泽,咱们听不懂他们说话,怎么谈价钱?光他们听懂咱们了,肯定要坑咱们……”

    “不急,他们不是要在这里买完粮食才走吗?让河边村里正帮我们拖几天,他们有张良计,我们也有过墙梯,玩这种把戏,没门。”

    林泽嗤笑,回头就找里正拖延时间。

    大家都是大稷朝的人,不说其他,就这点,里正当然也是帮自己人,马上就去找那些南洋人比划,表示今年收成不行,粮食等凑两天。

    这些南洋商人由于长时间在海上河上行驶,出发带的粮食基本都消耗光了,就等着在这里补给足够,然后抓紧时间直接赶到最繁华的城市交易物品,路上不会再停留。

    而且南阳镇这边偏远,这里村子的东西自然就更加便宜,以商人的原则当然是能省就省。

    就两天的功夫也耽搁不了太久,正好下船放松放松,于是南洋商人没意见,点头同意了,下船找地方搭了帐篷,就地休息。

    趁着这功夫,林泽就让何向峰带村民们以‘好奇’东西的方式,轮流去问南洋商人们货物的价格。

    而他则往南洋商人们的奴隶那边晃悠。

    奴隶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不仅仅只在大稷朝有,几乎全世界各地国家番邦都少不了。

    而相对比较,其实大稷朝对待奴籍已经非常优厚了,至少只要奴籍人听话干活,主家也不会随意打骂虐待,如果主家是有门楣有钱的,那说不定奴籍人过得比普通人还要好,除去有特殊虐人嗜好的。

    但在南洋那边,对奴隶是真正不当做人看待的。

    南洋商人带出来的这些奴隶其实也是他们货物的一种,因为南洋人大多男的体型彪悍,女的模样妖娆异域风情,大稷朝有不少上有钱人都喜欢买几个回家,干活暖床当‘稀罕摆件’,样样都可以。

    因此,南洋奴隶在大稷是种很走俏的‘货物’,大稷人也把这些奴隶叫做‘南洋奴’,跟唐朝盛行的昆仑奴有异曲同工之妙。

    林泽的目标就是这些南洋奴,他是不会说南洋语,但这些南洋奴会啊。

    这些南洋奴们在家乡受尽了欺凌,被当做货物卖出来,打心底里就对自己的国家民族没了归宿感,而作为奴隶,效忠主子才是刻在骨子里奉为天旨的思想。

    何况这个时代的西方大多没有国家,只有部族部落,不断的分离融合,归属感就更少了。

    林晃悠泽观察了半天,最后看中了一个坐在角落神情落寞又不甘的南洋奴。

    对方年纪约莫三十左右,体型彪壮,但是腿受了伤,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伤口已经腐烂发炎,若不是对方身体强壮估计早死了。

    但即便这样,若再得不到治疗,也是等死的份儿。

    其主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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