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样一块布料给王后做衣服,哪怕不符合流行,也是足够珍贵的。
因为光是买一块大概能做一身裙子的金线编织的细麻布,就需要六百金币,如果欧洲贵族们穿的都是这样贵重的布料,那就难怪他们的衣服不会经常更换,一条用料珍贵的裙子哪怕损坏了,缝缝补补的还能继续穿个十几年。
不过虽然价格确实很贵,但不管是做工还是花纹都很不错,所以魏薇也不讲价,直接就让学徒把两块布都包了起来,按照这两块布的大小,完全可以做两条不同款式的裙子,除了送人,她自己还能留一件。
毕竟是要结婚了嘛,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怎么可以马虎,婚礼的礼服既然没办法做纯白的新娘婚纱,那做一条《乱世佳人》里那种华丽的洛可可风的裙子也很不错的啊。
——而且用完以后还能拆了做其他衣服呢,和其他布料搭配一下,还能多做几条不同款式的宴会礼服。
自觉勤俭持家的魏薇暗自满意的点点头,完全没想到真的把婚礼裙拆了会不会不吉利之类的问题。
恐怕,别说费利克斯,连其他人都不会允许她这么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的衣服是不会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的,时间上可能母亲穿的还会留给女儿继续穿,即使是王室衣服破了也是修补以后继续穿,因为那时候好的面料非常贵,好像有位公主有一条天鹅绒的裙子,制作的价格按照当时的物价换成现在的价格也是几十万英镑,这种衣服当然是要好好保养留给后代的!
本文的爵位系统主要参考英国,所以15世纪以前侯爵不是正式的贵族等级,而是和伯爵地位相同的特殊称呼,那时的侯爵称呼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所以我们的伯爵大人其实也可以被称为侯爵大人。
另外本文也没有子爵,子爵原本是法兰克王国的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