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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只想当男主的炮灰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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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呵,男人(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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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吗?

    冯彦廷没有接郑翩翩手中的手巾,而是直接把手放到水盆裡,轻轻搓两下,用了旁边丫鬟托盘上的干手巾,而后转身,潇洒地坐到饭桌前。

    郑翩翩拿着手巾:冯彦廷,你?大爷的,我不要面子啊!老娘也是有脾气的好吗?过分!

    她面上装着什麽都没发生的样子,用手巾擦了擦自己的手,而后放到水盆裡,和冯彦廷一起坐在饭桌前,看着清淡的晚饭。

    真没想古代厨子这麽厉害,色相味俱全啊,爱吃爱玩又爱宅的她,尽管她是肉食动物,可是看见这样有卖相的美食,心情还是非常不错的。

    正在这时候,茗荣抱着一小坛酒站在门口,毕恭毕敬地开口:“二爷,这桃花酒是老夫人让送来的,说是孟府送来给主子们尝一尝的。”

    孟府?

    哪个孟府?

    是女主孟桑榆家的那个孟府吗?专门酿了桃花酒给冯彦廷喝?所以女主快要出现了?

    冯彦廷点点头,茗荣非常有眼力价地上前斟酒。

    冯彦廷呷了一小口,须臾后道:“味道不错。”

    茗荣这才把酒放到桌上:“那小的去老夫人那儿復命了。”

    “去吧。”

    茗荣一走,丫鬟接着倒酒。

    冯彦廷一盅接着一盅地喝,完全当郑翩翩不存在,更加没有倒一滴酒给郑翩翩的意思。

    好抠门的男人,郑翩翩埋头吃着清淡的晚饭,把冯彦廷转换成二十一世纪的老板身份,那麽老板的这些行为对社畜翩来说,一切都不是个事儿。

    看着冯彦廷把一坛桃花酒喝光了,她吞了吞口水,然后想着冯老板喝完酒就赶紧睡觉吧,这样她就能好好整理一下思绪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二爷,你还好吗?”

    冯彦廷的眼神在酒精的作用下,比刚才柔和多了,道:“怎麽?”

    “你困不困啊?”

    “你困?”冯彦廷反问。

    老板问话,得会回答,郑翩翩微笑着说:“也不是,就是觉得大家早睡早起,有利身心嘛。”

    冯彦廷转头看向丫鬟:“备水。”

    丫鬟赶紧去准备热水。

    郑翩翩觉得冯老板这说话不秃噜嘴,走路不打晃,根本不像喝醉了。

    麻蛋,酒量真好,一坛酒都没事儿,她还得继续装贤内助,以求冯老板日后开眼,和女主角双宿双飞之时,饶她小命一条。

    她这麽想着,看到冯彦廷沐浴回来,她立刻挨着牆躺着,把三分之二的床面都让给了冯老板。

    多麽狗腿的行为啊,冯老板你要记住啊,记住我的好,回头饶我小命一条,让我一个人轰轰烈烈红尘裡潇洒快活叭!

    冯彦廷抬眸看郑翩翩一眼,没有做任何表示,躺到床上,毫不客气地把床面占了三分之二。

    郑翩翩就着三分之一的床面躺下,还好原主身材娇小,可以无障碍躺下去,胖一点都躺不下去,这时候脑中又回想起《皇商》这本书中的情节。

    这本书在某点非常红火,完全符合男读者们的心裡,男主长得帅,不管是战斗力、脑力还是姿态气势,一旦装逼起来,装逼值那是max,多爽啊。

    令男读者更爽的是男主后宫无数。

    一想到冯彦廷未来后宫无数,郑翩翩就反感的不行,她看男频文最讨厌的就是种马男。

    不管爱不爱,种马男看到漂亮女人就用下半身攻略,甚至有些男作者刻意物化女人,每每她看到都会生气。

    所以冯彦廷收后宫这些篇章,她几乎没怎麽细看。

    关于冯彦廷的事业线,那是真的好看,冯彦廷是极其聪明,以一己之力,把冯府做大做强,成为大楚的不可忽略的存在,后来……

    咦,她怎麽觉得身边有些不对劲儿,不待她反应过来,突然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腰上,热乎乎的气息喷在她的后颈处。

    靠,这是要干什麽?

    莫非……这只种马男想睡我?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穿越。

    轻松风。

    苏、甜、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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