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搬上桌,果然大受欢迎。
连秦东方秦红霞两个大人都无法抵御这滋味。
随着开始做生意,他们手头富起来后,都没怎么亏着自己的胃,隔三差五会割肉来吃,已经不会见到一丁点肉就能吃三大碗白米饭了。
但这手撕鸡的滋味太棒了。
那具有掠夺性的香味让人根本坐不住。金黄的酥皮,和如翡翠般的青椒,颗颗饱满晶莹的白芝麻,色泽亮丽,看着就让人口齿生津。
秦红霞喜欢吃鸡肉。
秦东方最喜欢吃入味后金黄的鸡皮。
一家人联手将一整盆手撕鸡干了个干干净净。吃完后,一家人都捧着肚子在院子里踱步。吃太多了,都撑到了。
美食能给人强烈的幸福感,一连好几天,他们嘴里心里仍是那股子满足的滋味。
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