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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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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3(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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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是盛夏,正经还在□□。正经,土猫,大名甄正经,芳龄八岁。正经有心髒病,不宜做绝育手术,甄繁隻能忍受它日複一日的风骚声音。为了表示对芳邻的歉意,她特意送了邻居五副耳塞。

    正经落户甄家,是命运和甄繁开的玩笑。甄繁虽然嘴上嚷着人人平等,在对待猫上却有些双标。晒猫是网红标配,她最开始准备买一隻暹罗或者英短,遇到看起来时日无多的正经时,她本隻想把它捡回家临终关怀几天,不料这猫自从跟她到了家里,就不肯死了,一直苟延残喘。甄繁隻好把它送到宠物医院,花了一大笔钱给它做了心髒和眼部手术。

    甄繁的手指在手机上快速滑动,不知怎的她在胡桃木茶几上使劲拍了一下,“宝贝儿,咱能不能别叫了!”这一下拍得她手疼,正经抬头看了她一眼,喵了一声后一跃跳到她腿上准备去舔甄繁的手。甄繁摸了一把正经的头毛,“跟你没关係。”

    跟正经确实没关係,她隻是刚才刷微信时看到了一篇文章,题目名叫《甄繁和索钰:论女孩为什麽要富养?》

    这篇从标题到内容都狗屁不通的文字在短短十几分锺内,阅读量便已上万。

    开车回父亲家的路上,简居宁回忆起了第一次见甄繁的情景。

    在甄母到简家做住家保姆的第三年,简居宁第一次看见甄繁。那年的夏天格外的热,甄繁在简家门口等她母亲。

    简家那会儿住四合院。简居宁从一辆国产黑色轿车上下来,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裤短袖梳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站在门口,肩上的书包白得泛黄,细长的脖子上满是晶莹的汗珠儿。许是太热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缕头发都差点儿湿了。

    他走到她麵前问她找谁,甄繁抬起眼来直勾勾地望着他,但随即就低下了头,她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说我再站一会儿就走。

    有些往事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可总是会在某个时刻自行爬到他的脑子里。

    简居宁平均半月和他父亲简总吃一次饭。

    饭桌上,继母苏女士殷勤地为他布菜,殷勤地有些过了头。家里虽然有厨子,但这满桌的菜都是苏女士亲自下厨的。苏女士是“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征服男人的胃”的坚定贯彻者。

    苏女士是江南人士,最拿手的就是淮扬菜。

    简居宁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大意是“妈妈做的饭是最好吃的饭。”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谬论,即使有情感加成,他也并不觉得他妈做的饭比继母做得好。母亲隻给他煎过一次蛋,那天的煎蛋还是煳的,他忍着恶心就着自己烤的麵包吃完了那隻蛋,饭桌上同他一起吃饭的还有母亲的男朋友,一个鼻子很大的法国人。

    简居宁七岁时,父母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后来简居宁发现他俩岂止是性格不合,这俩人当初能结婚绝对能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他俩能在一起,隻能说明荷尔蒙的力量实在强大。

    他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认为财富是一个人能力的象征;而他的母亲,则坚持信奉“资本来到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都带着血和肮髒的东西”。尽管简母对财富的看法如此偏激,并不妨碍她离婚时管前夫要高额的赡养费。

    相对于简居宁的母亲,他的继母和父亲性格更合一些,起码表麵上是这样。

    简居宁感激了继母的好意,并及时地对她的大煮干丝进行了称道。

    这是苏女士在行使和彰显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简居宁认为自己不该阻止她。

    倒是简总先发了话,“不用管他,让他自己来,又不是外人。”

    相对苏启铭,简居宁更像这个家的外来者,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

    苏启铭随母姓,九岁时随母亲来到这个家,此后一直住在这里。倒是简居宁幼时随祖父生活,十二岁又去了英国,每年隻回两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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